“加强医疗责任保险是我们的第三套‘组合拳’,下一步将修订医疗事故处理条例,鼓励各地结合当地实际出台地方性规章。”国家卫生计生委主任李斌7月11日说。
国家卫生计生委当日会同司法部、财政部、中国保监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在北京召开加强医疗责任保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
李斌指出,医疗责任保险为解决医疗责任的赔偿问题开辟了第三条渠道,“有利于分散医院和医务人员的经济风险和职业风险。有利于当事双方形成合理依据,确保受损一方按照调解结果获得赔偿。还有利于保险机构拓展业务,履行保险机构的社会责任。”
据统计,2013年中国共有6000余个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参加了医疗责任保险,占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总数的60%。同日印发的《关于加强医疗责任保险工作的意见》要求,到2015年底前,全国三级公立医院参保率应当达到100%;二级公立医院参保率应当达到9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