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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发改委环资司副司长吕文斌坦言,要实现“十二五”目标,后两年单位GDP能耗必须年均降低3.9%以上,氮氧化物排放量须年均下降4.2%以上,远高于前三年平均降幅,所以达成目标的难度比较大。为确保实现“十二五”节能减排约束性指标,我国将用“铁规”和“铁腕”推进节能减排。对此,《城市化》杂志特邀城市化委员会委员、建设综合勘察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节能研究院院长崔俊奎博士专业解读。
城市化是经济由贫困向中等收入转型的重要标志。经济快速增长推动城市化进程,城市化会提高整体能源消费水平,城市化进程中的工业化特征是高耗能产业的迅速发展。国际经验表明,发达国家在城市化过程中,人均耗能和能源强度在同时期快速上涨。当城市化完成后,产业结构转为以第三产业为主,能源强度也随之下降,人均能源需求进入相对缓慢增长甚至平稳的阶段。
据统计,当前我国城市人口的能源消费约是农村人口的3—4倍,与此同时,城市化推动大规模城市基础设施和住房建设,所需要的大量水泥和钢铁只能在国内生产,因为没有任何其他国家能够为中国提供如此大规模的水泥和钢材,因此,中国的城市化对高耗能产品的需求是刚性的,城市化的快速推进是中国能源需求最重要的驱动因素之一,中国的城市化不可避免地面临着资源短缺、环境质量恶化、气候变化等诸多挑战。
可喜的是,在国家“十二五”节能减排政策和指标的压力下,国内单位GDP能耗强度和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上升趋势得到扭转,同时节能环保产业初具规模。然而,我国节能减排存在的问题仍然很多,包括认识不到位、部分行业指标完成进度落后、发展方式依然粗放、环境质量状况不容乐观、政策机制不完善、基础工作薄弱等。
从公布数据看,“十二五”前三年间,全国单位GDP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累计下降9.03%、10.68%,节约能源3.5亿吨标准煤,相当于减排二氧化碳8.4亿吨,但要实现单位GDP能耗和氮氧化物排放量达到“十二五”节能减排降碳约束性目标还有不小差距。
5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以国办发〔2014〕23号文件印发《2014—2015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方案》,提出了今明两年节能减排降碳具体目标:2014—2015年,单位GDP能耗、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氨氮、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逐年下降3.9%、2%、2%、2%、5%以上,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量两年分别下降4%、3.5%以上。
按照《行动方案》要求,我国将坚持用“铁规”和“铁腕”推进节能减排。在今后两年内,我国政府将通过淘汰落后产能、遏制高耗能行业新增产能、发展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等结构调整,通过实施节能技术改造、推广节能技术产品,以及通过推广能源管理体系等政策措施,实现节能指标和氮氧化物减排指标得到有效控制。同时,加强对工业、建筑、交通、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以及进度滞后、排放量较大的重点城市和地区节能减排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坚持把节能减排作为向环境污染和低效浪费宣战的有利武器,通过结构调整减排、重点工程减排,强化管理减排,最终实现我国“十二五”节能减排的总体目标。
从执行力角度,我们要通过国家多部门联动,严格节能和碳强度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并实行严格的问责制,根据考核结果给予一些地方和企业暂停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等处罚;要完善政策机制,发挥好价格、财税、金融等政策作用,引导各类资金进入节能减排降碳领域;逐步完善节能服务公司扶持政策准入条件,实行节能服务产业负面清单管理,同时积极培育“节能医生”、节能量审核、节能低碳认证、碳排放核查等第三方机构,在污染减排重点领域加快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
总之,城市化是节能减排的重大机遇,应该通过更合理的城市规划、绿色工业、绿色建筑等有效措施,加快实施低碳城市化,在城市化进程中实现节能减排。(采编:顾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