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太原8月4日电(张琼)为推进山西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进度,近日,山西省财政下达2014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27.43亿元,用于2.5万套公租房、16.9万套棚户区改造住房工程补助及向19万户城镇低收入住房保障家庭发放租赁住房补贴。
据了解,专项资金用于向符合条件的在市场租赁住房的城镇低收入住房保障家庭发放租赁补贴,不得向政府投资运营的公共租赁住房承租家庭再发放租赁补贴;支持政府组织实施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包括政府直接投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支出,以及政府对企业投资公共租赁住房的贷款贴息等支出;支持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包括用于政府组织的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中的征收、安置房建设和相关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以及贷款贴息等支出,不得用于城市棚户区改造中回迁安置之外的住房开发、配套建设的商业和服务业等经营性设施建设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