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太原7月24日电(张琼)今日,从山西省财政厅了解到,今年以来,省财政厅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要求,从三个方面加大工作力度提升“三公”经费管理和公开水平。
加大“三公”经费制度建设力度。省财政厅印发《关于建立“三公”经费执行情况季报制度的通知》和《关于建立各市预决算信息公开情况月报制度的通知》,要求省直各部门每季度报送本部门“三公”经费执行及公开情况,各市每月报送预决算信息公开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处理,确保全省“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推进。
加大“三公”经费管理力度。落实中央“三公”经费只减不增要求,从严从紧编制“三公”经费预算,2014年省本级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5.71亿元,较2013年预算下降8.5%。严格执行“三公”经费预算,预算执行中原则上不得追加“三公”经费,因特殊原因确需追加的,要报请省政府批准。开展“三公”经费专项整治活动,重点查找超预算、超范围、超标准等违规支出方面的问题,切实堵塞“三公”经费支出漏洞。持续压减支出,2014年预算执行中所有编报省级部门预算的单位统一按照10%的比例对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等支出进行压减,压减的支出以后年度不再恢复。
加大“三公”经费公开力度。积极主动做好省级“三公”经费公开工作,在门户网站上公开了省级“三公”经费预算汇总数、支出数。同时,督促省级部门做好“三公”经费公开工作。要求除涉密部门外,所有使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的部门和单位都要公开“三公”经费预决算总额和分项数额。截至今年6月底,省本级有94个部门在门户网站、报纸等新闻媒体上公开了本部门201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公开率达到了92.2%。此外,明确规定各市、县级财政部门负责本级汇总“三公”经费预决算的公开,公开时间要在预决算批准(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公开口径要严格执行财政部统一要求,公开方式要以政府或部门门户网站等为主要形式,并且保持长期公开状态。截至6月底,全省已有5个市40个县公开了本级汇总“三公”经费预算,其余市、县将在本级人代会召开后按要求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