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为《意见》)报道后,昨天,到哈尔滨市各户政窗口咨询落户政策的市民增多。记者从省、市公安部门了解到,新制度的具体内容以及时间表将根据省、市政府部门的要求落实。待新政实施后,哈市原户口本上的510万农业户口将变为“居民”。
据了解,目前哈市户籍登记的常住人口为963万人,其中农业人口510万人,非农业户口453万人。户口登记制度统一后,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和由此衍生的蓝印户口等户口类型,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将不再以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为依据区分农村人与城里人,改为根据居住地的不同来区分城镇人口和农村人口,根据从事的职业区分农业人口与非农业人口。
以往外来人口落户哈市主要是购房、“三投靠”、引进人才等方式,其中购房落户数量最多。按照《意见》要求,今后城区人口300至500万的大城市,以及城区人口500万以上的特大城市都将建立设置积分落户制度,将参照落户人合法稳定就业年限、有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连续居住年限等主要指标来实现落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