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祖珍报道:3月30日记者获悉,南昌市《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出台后,该市公安局、农业局、国土局、林业局、计生委、人社局、卫生局、教育局、房管局、民政局等部门出台了相关配套实施细则,从4月1日起实施。
今年南昌启动有史以来力度最大的户籍制度改革,大幅放宽落户条件,力争2018年实现中心城区350万常住人口的目标。这意味着南昌城区以后将取消农业户口,原先在城中村、郊区的农民都将统一“洗脚上岸”。
农民迁入城区落户的,在承包期内继续保留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鼓励农民依法、自愿、有偿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转户农民在承包期内,自愿将土地交回村委会的,应获得合理补偿。转户农民在转户前已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继续在原农村户口所在地享受当年医疗保障,期满后参加城镇职工或居民医保。转户后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建立稳定劳动关系的,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其他人员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纳入城市保护对象的,同时纳入城镇医疗救助范围,享受医疗救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