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化网讯 在日前举办的以“产业新城到幸福城市”为主题的沙龙上,城市化委员会副主任、住建部村镇建设司原司长李兵弟直言:我们要支持房地产商向城市综合运营商转换,同时城市综合运营商自身要了解城市发展底线。
“我们面临着城市治理结构的改变,政府要更多地满足不同人的规划需求。但是人的需求在城市生活中间是有利益冲突的,这种利益冲突往往不是政府能够决策的。社区的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都想推动城市居民的参与与自治,希望政府通过居民参与的形式来推动基层社会自治。然而,这其中很多矛盾也出现了。”李兵弟说,城市是一个非常复杂的治理机构,政府在解决最基础的服务的同时,一定要把管理和服务要分开,应该由社会组织更多地实施公共服务,政府依法做好社会管理。任何一个国家在基础的社会治理上都不是太超前的,即使一些西方国家所说的“好的治理”照样存在大量城市问题。我国在新型城镇化发展进程当中关于城市治理结构还存在较大的改革余地,它和幸福城市是关联的,但也不是靠规划能够完全概括的。
他认为开发商的转型是市场机制逼出来的。“大量的地产商从原来的房地产开发向城市综合运营商转化了。这里面有搞明白也有没有搞明白的,也有在里面拿着口号忽悠的。做得比较好的,能够把自己对于城市运营的理念,包括综合开发、综合治理、社会发展,甚至包括产业引入都能运作起来,用更加有效率的办法实现地方或新区的快速发展。”李兵弟说:“从我目前了解的情况来看,还没有哪家开发企业能够真正意义上实现独立承包开发。这些企业在和政府打交道时还是这样的理念:我这么做的话,要看政府怎么说,如果行就立项、拿地、取得贷款然后运作。也有一些开发商在探求向城乡统筹的方向转变,完整地拿一块地到城市里面搞旧城开发改造,但是,如果没有政府强有力的支持也很难做成。他们更多地利用新型城镇化机遇,在城市周边地区把农村改造和城镇化发展结合起来。”
李兵弟直言:“要想让农民能够转业、转身份还能在城市发展起来,需要更多的财政投入。开发商往往在做项目的时候,都给自己设定一个盈利点,能实现才敢干。还有一种办法就是把农民的集体建设用地集中起来,当然,这里已经触及到我国的土地管理红线了。”
他呼吁:我们要支持房地产商向城市综合运营商转换,去推动地域经济发展。同时,要让这些向城市综合运营商转换的房地产商们了解到发展的底线,比如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的保护以及保障基础设施能力的提供,否则很可能沦为变相的地产开发。因此,希望城市综合运营商把秩序摸准,把综合开发运营的能量释放出来,在政府支持的环境下,对城市的一些周边地区,特别是城乡统筹发展地区做一些较好的发展和推广。同时,政府在做具体工作的时候,一要做好城乡规划,二要尊重当地百姓尤其是农民的利益,再就是把开发建设活动融入到整个城市的社会发展中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