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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霸治村”:乡村岂能成法治洼地
时间:2014-07-15 15:07:39  来源:光明网  作者:评论员 
  据新京报报道,在侯落鸭村,村长侯志强因“爱打仗”、没人敢惹,常殴打、敲诈村民,而被称作“南霸天”。他还用暴力威慑村长选举,并自填选票,最终以接近全票获选。在他第十次敲诈村上的养猪户郑某一家,并起纠纷后,村民郑某用铁镐将其打死。郑某为此获刑8年,但96名村民于今年联名上书河北省高院,为其求情,称其是“为民除害”。

  毋庸置疑,“村民打死村长”是起刑事案件,当依法定程序办理。可近百人为涉嫌故意杀人的村民求情,足见问题并没面上呈现的那么简单:要看到,村民联名求情的缘由,是涉事村长侯志强为恶一方,也激起民怨已久。就此而言,埋藏在此案下的“案中案”,也亟待廓清。

  就新闻内容看,侯志强的好勇斗狠、蛮横霸道,着实让人瞠目:他只要不高兴就会对人动手,村民都得“躲着他走”;他还干预选举,私自扣留选票,谁不选他就会被找麻烦;他还数度因故意伤害入狱,几乎是在监狱、出狱、犯罪再进监狱中度过……而这些细节拼成的个人形象图案,就是“鱼肉乡里、为祸乡里”的恶霸。

  动辄打架斗殴、聚众闹事,强拿强要、欺行霸市……侯志强的种种劣迹,都契合我国司法实践探索中的严打对象——“村霸”的行为特征。按理说,这类村霸藐视法规、践踏乡村自治规则,理应被依法打击。

  可诡谲的是,侯志强的恶行在当地似乎不被管束:他打人被报案后,总能安然无恙、毫发无伤,“打人似乎永远得不到应有的惩罚”,以至于村民怀疑他跟警方有“特殊关系”;他破坏选举后,当地镇干部却声称他得票很高“代表了村民的呼声,得人心”;就连村支书也拿他没办法……某种程度上,对其违法行径、活动的纵容,也是“为民‘储’害”,正因其“村霸”行为未得以约束,才会让其愈发肆无忌惮。

  “村霸治村”,没有良效制衡。乍看起来,这只是个村域之下的矛盾积攒,可问题升级到“养猪户奋起反抗”和“近百人联名求情”的地步,可见其事端的紧张。而这里面暴露的显性问题,置于当下许多地方的基层治理情境中,都颇具典型性。广东等地将打黑利剑指向“村霸”,也侧面反映了这点。

  就像东平性侵案发生后,有学者提到的,在时下的乡村,过去依赖于宗法伦理的家族村社自治格局正在瓦解,在此过程中,部分黑恶势力也找到滋长发展空间,对基层权力形成攫夺,并以此完成对底层民众的欺凌劫夺。而法治下沉中的“边际递减效应”,又会导致法治失灵,许多村霸地痞都处在法治“无人区”。从地痞性侵到“村霸治村”频现,本质上都根植于这种现实土壤。而这在许多只剩留守老人孩子的空心化村庄,体现得更为明显。

  很大程度上,这种乱象,伴随着辖地政府治理的失序而衍生。基层政府的行政举动,往往会嵌入到百姓切身利益的肌体内,也理应遵循法治路数。遗憾的是,有些地方对村霸之类现象姑息纵容,对民怨也置之不理,这也导致矛盾郁积,最终一点即爆。

  在东平性侵案,当地警方作为不当、背后疑有人“打招呼”,就让人看到治理无序的一面;而今,在该案中,村民们活在持续多年的恐惧下,也跟正常司法、行政框架下的救济不力有关:试想,如果当地能对选举程序严格把控,能形成民意听取的常态化机制,而不是把村民诉求不当回事,“村民打死村长”的极端案例也不会发生。

  地痞横行、村霸当道,是对基层治理法治化的威胁,也会将民众权益置于“人为刀俎我鱼肉”的境地,到头来,很可能影响到基层稳定、民众的法治信心。就此而言,显然有必要将乡村社会纳入公共治理视野下,实现规则覆及,避免让乡村沦为法治洼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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