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入学与计生证明挂钩问题继续发酵。昨日,教育部发言人续梅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表示,“国家现行法律和政策并没有关于义务教育入学与计生问题相挂钩的相关规定。各地均应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前日,广东省教育厅表示,《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不能提供其父母计划生育证件等为由拒绝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广东省卫计委则提出,根据《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11条规定,广东省计生工作实行兼职委员单位制度,教育部门要共同做好计划生育工作。
那么《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相关规定与《义务教育法》是否有冲突呢?
昨日中山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刘诚认为,其实《义务教育法》与广东省的计生条例并不冲突。他说,法律当中会有很多的赋权性条款,但是权利和请求权是不一样的。权利很多时候是一个“承诺”、“自由”,但是真正权利的实现必须依靠请求权,即请求他人作为或者不作为的权利。《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其实就是一种受教育的“自由”,但是并没有配备相应的请求权,也就是说当你义务教育权利受到限制,应该如何救济的权利。由于没有相应的请求权的存在,因此条例并没有违反上位法。另外,广东省的条例也并没有直接否定义务教育的权利,所以说两者并不冲突。
据悉,这两天省教育厅正在梳理有关政策条例与法规,仔细分析原文的表述,并将尽快把梳理情况与省卫计委方面进行对接与商讨。
其实,今年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正在对广东省制定的全部现行有效的224项地方性法规开展全面清理,修改、废止一批与全面深化改革不相适应的地方性法规。广东省人大法工委有关人士表示,目前正在征集各个部门的清理意见,他们将研究各个部门提出的意见,根据是否违背法律、是否符合广东实际等原则进行清理。
各地政策
天河区:户籍生不需计生证明外来工子女要
昨日广州市教育局表态入学与计生证明不挂钩,那么各区、学校能否落实?昨日,广东省天河区教育局回应,在天河区,广州市户籍人口入读中小学,不需要提供计生证明,但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读公办学校,则按照相关要求提供“四证”,其中一证为计生证明。
番禺区:学籍与计生证明不挂钩
番禺区教育局则回复,番禺的学籍与计生证明不挂钩,市民如有此类问题咨询或投诉,可致电020-84641656。
荔湾区:新生需计生证明但非硬性规定
荔湾区教育局回应,在一年级新生报名登记时,为配合计生部门的工作,需要提供有关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相关证明,但不作硬性规定。如果不能提供的,教育部门会配合计生部门督促家长尽快办理相关符合计划生育的证明,统一在全市补报名登记的时间段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如果过了登记时间还未办好手续,未办理入户的适龄儿童,其监护人是荔湾区常住户籍居民,又确实居住在荔湾区的,以适龄儿童家长的户籍和实际居住地为依据,照常安排入学。
非深户需计生证明是参照省里文件
广东民声热线记者调查发现,东莞、佛山、深圳、珠海、中山等市出台的进城务工子女新生入学办法,都要求提供计生证明。在深圳,涉及非深户入学的“1+5”文件就要求提供计生证明。昨日,深圳市教育局有关人士称,深圳当年出台的文件是参照省里相关文件规定。2005年8月,深圳市政府出台《深圳市关于加强和完善人口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及教育管理等5个配套文件(简称“1+5”文件)。其中关于非深户人员在深圳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之一是:适龄儿童父母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材料。
为什么深圳的“1+5”文件将计生与入学挂钩?深圳市教育局相关人士介绍,其实《广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已规定:“居住证持证人在同一居住地连续居住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五年、有稳定职业、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其子女接受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应当与常住户口学生同等对待。”也就是说,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是一个前置条件。
肇庆
收到投诉已及时纠正
昨日,肇庆、湛江、阳江江城区等3市(区)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明确公布投诉电话,若发现入学与计生证明挂钩可以投诉。
肇庆市教育局基教科一位负责人称,肇庆市教育部门都是在协助计生部门了解计生情况。如果出现了“挂钩”现象怎么处理?他也坦言,有些地区的确存在“理解不当,抓得过严”,肇庆市教育局收到了相关的投诉,目前已经及时纠正了,如果发现了挂钩现象,可拨打举报电话0758-2824938。
湛江
如遇挂钩可打投诉电话
昨日,湛江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态度明确:“目前义务教育主要是县级人民政府为主管理的体制,因此市教育局主要负责监管。如果有‘挂钩’,将会进行纠正。”该位负责人表示,可拨打基教科和纪检组投诉电话0759-3211780。
阳江
江城区:入学需计生证明仅登记不作前置程序
阳江市江城区教育局负责人表示在入学时需要提供计生证明,也仅是登记一下,并不会作为前置程序。如果发现挂钩可拨打投诉电话0662-3109555,教育部门将会进行整顿纠正。
省教育厅:我们的立场是入学不能与计生证挂钩。《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凡具有中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小学校长:要计生证明非学校意愿,但是一项不得不完成的工作。相关部门自己觉得管理不方便,就利用学校来为完成计生任务设卡。学校很无奈。
省卫计委:《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广东省计生工作实行兼职委员单位制度。教育部门是兼职委员单位,要共同做好计划生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