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整体实施上,由北京地球村环境教育中心组建专职社工队伍,提供核心技术支持;县委成立“乐和乡村”示范村建设领导小组,由县委主要领导任组长,并在县委宣传部设置专门办公室,负责项目实施协调。
1、成立社工站,提供技术支撑。各镇党委在示范村成立村级社工站,由镇党委副书记担任站长,确保党政社会工作力量下沉到村组。北京地球村环境教育中心向各村派驻3 名专业社工入驻社工站。村支部书记担任副站长,为社工开展工作提供支持。驻村社工组长担任执行副站长,具体负责社工站的日常工作,制定工作计划,开展前期调研,宣导“乐和”理念,进行村民培训。
2、建立乐和互助会,夯实自治基础。乐和互助会是基于自然村(村民小组)的互助型、服务性、公益性群众组织,其骨干是乐和代表,经由推举和选举结合而产生,积极、自愿为村级工作服务且不计报酬的村民。社工在充分调研、宣导基础上,按照“成熟一个成立一个”原则(80%以上的村民认同“乐和”理念、有5-7 位乐和代表),因地制宜、自下而上地推动村民小组成立乐和互助会,推选出具有公共精神的乐和代表,建立乐和代表联系农户制度,构建起村民小组自治平台。
3、召开联席会,搭建共治平台。联席会是由村支两委主导、乐和互助会为主体、社工组织等多方参与的共治平台;定期由村支部书记召集,商议村社的公共事务;其程序由各方汇报、交流、讨论、决议几个环节组成。
4、推行“三事分流”,实现责任共担。通过调查研究、实证分析、多方讨论、反复论证,我们将涉农公共事务,根据其运行特点提出“三事清单”(大事、小事、私事),探索“三事分流”(大事政府办、小事村社办、私事自己办)。但“三事分流”并非三事分离,只是通过公私、大小的分流方式明确基层政府、村支两委、互助会、村民等各方责任,使之能够各尽其职、分工协作。同时,对于涉农公共项目的实施,我们通过召开联席会进行协商,让村民自己决定“做什么、怎么做”。
5、探索投入机制改革,实现利益共享。投入机制改革是在“三事分流”的基础上,按照责、权、利相对应的原则,对涉农公共资金投入方式做出相应改变,鼓励和引导村民通过互助会自主管理、使用、筹集和监督公共资金。其实质就是让互助会在承担相应义务的前提下,赋予相应的财政资金使用权力,确保互助会、联席会的职能得到充分发挥。这能充分调动村民参与公共事务的积极性,降低公共事务运行成本,提高公共资金的使用效率,实现基层政府、互助会、村民各担其责、各执其权、各得其利。
6、复兴乡村优秀文化,培育公共精神。在各村建立乐和大院,为农村社区打造公共活动空间,进行学习培训、活动组织、调解矛盾、议事决事,建立村规民约,复兴乡村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