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5”世界环境日的主题是“向污染宣战”,而此时环保部公布的《2013中国环境状况公报》也显示,关于空气质量、水环境和土地环境形势的确“不容乐观”。依据新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进行评价,74个新标准实施第一阶段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率仅为4.1%。去年全国平均霾日数为35.9天,比上年增18.3天,为1961年以来最多。(6月5日《京华时报》)
我们或许知道,空气质量达标率不会很高;但我们很难想象,在新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下,74个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率居然仅为4.1%。达标率之低令人惊讶,这既是对之前唯GDP是论发展观的一种控诉,亦是对现实治理不力的一种警示。
对于空气质量达标率较低的尴尬现实,环保部一直都没有回避。2012年,环保部相关负责人表示,中国2/3城市空气质量不达标;2013年,环保部亦表示,全国六成地级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不达标……如今到了2014年,环保部再次表示,74个重点城市空气质量达标比例仅为4.1%。因为今年的标准有所升级,我们很难断言空气质量是改善了还是恶化了。不过可以肯定的是,空气质量的现状令人忧虑。
尽管直观的数据我们很难分析,但一些常识性的问题还是能找寻到答案。对于治污,每年环保部在进行了沉重的陈述后,皆会有相似的豪言壮语,称治污迫在眉睫,动作已经前行。但遗憾的是,现实效果正如全国工商联环境商会秘书长骆建华所言,“从1994年大规模治理淮河至今,我国水污染只是有所减轻,并未得到根本上的改善和控制。”水污染的治理如此,空气、土地污染的治理,其实也大同小异。
何以至此的拷问,早已在一次次的探讨中达成共识,无非是城市的发展重面子轻里子,官员考核方式重政绩轻民生等。当科学发展观未被深刻践行,唯GDP是论的观念就会抬头,治污不力便是由此及彼的因果命题。而官员们这样的为政心态,显然是环境治理最难突破的瓶颈。
针对严峻的环保形势,今年4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环保法修订案,将“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列入立法目的,将保护环境确立为国家的基本国策。与此同时,国务院还正式印发“国十条”配套考核办法,如一地治理空气污染不给力,将对省政府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这些做法,从源头上对治理环境污染给出了不错的方案。不过,对此还需“不看广告看疗效”。
简言之,就治理包括大气污染在内的环境污染来说,我们不缺少豪言壮语,也不缺乏军令状,同时,随着制度的不断修正与法规的不断完善,缺乏的只是相关部门治理的决心与勇气。当碧水蓝天渐行渐远,当各种污染并无太多改善的迹象,对于各种污染的治理,是时候动真格了,因为这是在呵护我们赖以生存的环境。如果这不治理好,每个人都是受害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