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晚报讯(记者 王选辉) 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昨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从今年7月开始,将为期4年,分三个阶段实施。
普查的内容包括查清地名基本情况、对不规范地名进行标准化处理、设置地名标志、建好地名普查档案、加强普查成果转化运用等五方面。
每年有2万个新地名产生
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民政部副部长宫蒲光介绍说,1979年至1986年,我国组织了第一次全国地名普查。
宫蒲光说,据不完全统计,现在每年我们要有2万个新地名产生。目前掌握的地名数据不新、不全、不准的问题十分突出,迫切需要开展全国地名普查。同时,各种地名乱象丛生,也需要借普查的东风进行规范,进一步提高地名管理水平。
宫蒲光表示,2018年,这些成果都将进行汇总。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专家咨询委员会主任刘保全表示,这次会涉及到有争议的岛礁。
我国地名存在“古、怪、重”等乱象
“在经济社会高速发展的同时,我国地名管理不断加强,但仍存在一些乱象,主要表现为‘大、洋、古、怪、重’。”宫蒲光说。
我国《地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明确规定,不以外国人名、地名命名我国的地名,传承文化不是简单的复制,城市建设需要不断融入现代元素,但必须同步保护和弘扬传统优秀文化,延续城市历史文脉。
宫蒲光还表示,一些地名喜欢仿古,好像越古越有文化。有些地名则很古怪,但确确实实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