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受非均衡发展战略以及地理区位条件的影响,我国城镇化形成了东、中、西部城市阶梯式发展的格局。《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16年)》的印发,强调优化城镇化布局和形态,以城市群为主体形态,促进大中小城市协调发展。由此可见,未来我国将更加注重城镇化发展的质量,注重优化城市的空间布局,走出一条有中国特色的新型城镇化发展道路。
增强城市辐射功能
《规划》提出,要增强中心城市的辐射带动功能。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和重要节点城市等中心城市,是我国城镇化发展的重要支撑。内陆中心城市要加大开发开放力度,健全以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为主的产业体系,提升要素集聚、科技创新、高端服务能力,发挥规模效应和带动效应。区域重要节点城市要完善城市功能,壮大经济实力,加强协作对接,实现集约发展、联动发展、互补发展。特大城市要适当疏散经济功能和其他功能,推进劳动密集型加工业向外转移,加强与周边城镇基础设施连接和公共服务共享,推进中心城区功能向1小时交通圈地区扩散,培育形成通勤高效、一体发展的都市圈。
从城市发展的角度来看,实施城市群战略,充分发挥中心城市的辐射带动功能,也是势在必行。我国东部地区如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三大城市群,以2.8%的国土面积集聚了18%的人口,创造了36%的国内生产总值,但正面临着不断加大的生态环境压力和国际竞争压力,一些特大城市人口规模与综合承载能力的矛盾也日益加剧,需要调整优化、转型升级。
与大城市相比,中小城市和小城镇仍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中小城市和小城镇的生活成本、居住成本和社会成本均低于大城市,土地、环境和交通的承载能力相对较强。推进新型城镇化过程中,需要大、中、小城市结构合理配置,城市功能科学定位。
大力发展中小城市
中小城市是城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国民经济中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是未来吸纳农业转移人口定居的主要载体。发展中小城市对于破解城乡二元结构、实现城乡发展一体化具有重大意义。
从城市的布局来看,现在我国100万人口以下的中小城市已经达到518个,而1978年时只有164个。尽管如此,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目前城市数量总体仍然偏少。未来,预计中国城市数量将由现在的 657 个提升到 770至800 个,其中主要是中小城市数量的增加。
《规划》提出,增强城市群内中小城市集聚经济、人口的能力,在发挥中心城市辐射带动作用的同时,把加快发展中小城市作为优化城镇 规模结构的主攻方向,加强产业和公共服务资源布局引导,提升质量,增加数量。
由于中小城市的行政级别相对较低,与大城市相比在资源分配上不具备优势。因此中小城市发展产业,关键要理顺体制机制。
促小城镇健康发展
小城镇是联结城市和农村的纽带,在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过程中,小城镇更易与中小城市、农村新型社区互动。推进小城镇建设,可以实现农业转移人口就地城镇化,无论是经济成本、社会成本、心理成本都相对较低。
随着农村交通和通讯等基础设施的改善,良好生态环境的保护,土地等资源的相对充裕,小城镇吸纳农业转移人口的优势将进一步显现。去年召开的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提出要让“三个1亿人”实现城镇化,其中第三个1亿人,就是要引导约1亿人在中西部地区就近城镇化,小城镇将成为农民市民化的主要阵地。
笔者认为,在小城镇的发展过程中,要充分发挥地方政府的调配作用,挖掘地方特色和优势。优先支持直辖市、省会城市和副省级城市周边的重点镇,加强与城市发展的统筹规划与功能配套,逐步发展成为卫星城;重点城市群或城市带周边的城镇,要逐步发展成为小城市;具有特色资源、区位优势的小城镇,要通过规划引导、市场运作,培育成为文化旅游、商贸物流、资源加工、交通枢纽等专业特色镇;远离中心城市的小城镇和林场、农场等,要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发展成为服务农村、带动周边的综合性小城镇。对吸纳人口多、经济实力强的镇,可赋予同人口和经济规模相适应的管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