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北京市法制办公布了2014年市政府立法工作计划,涉及55项内容。在今年力争完成的12项立法项目中,《基本住房保障条例(草案)》拟规定,申请保障房不再审核收入情况,而以有无房产作为申请依据。同时,非京籍人群拟纳入保障房申请范围。(《新京报》5月21日)
“你见或者不见,我就在这里”。对于城市的非户籍人口而言,这话或许再贴切不过。无论你承认也好,不承认也罢,那些常住的非户籍人口,虽然没有城市的户籍,但却就这座城市里生活,当然也就注定需要获得基本的生存资源,更离不开基本的城市公共服务。从这个意义上说,即便用户籍政策和壁垒将他们撇开,也不可能撇得一干二净,更难免造成城市族群割裂与社会矛盾。在这方面,北京保障房申请将扩至非京籍人口,保障房的惠及面不再以户籍划界,而是更关注真实的住房困难与需求,自然是保障房向其保障本意的回归。
应当承认,以户籍人口来制定社会保障与公共服务政策,虽然乍一看来似乎不无道理,很多时候更是受限于有限的公共资源,不得不以户籍来划定公共福利的受众范畴。但既然非户籍的常住人口必然会需要相应的社会保障与公共服务,仅以户籍人口提供的社会保障与公共服务也就难免因陷入短缺而引发城市危机。
在这方面,其实不仅是保障房,医疗保障、公共交通等公共服务范畴,其实早已暴露出户籍壁垒在公共政策层面的失效。以医疗保障这一公共服务为例,国内不少大城市按户籍人口每千人的职业医师数量和发达国家相比应该说并不算落后,但何以看病难现象依旧存在,甚至还相当尖锐。个中原因究竟何在呢,问题恐怕就出在 “户籍”二字上,尽管千人职业医师数量是国际上衡量医疗资源配置情况的一杆通用标尺,但当千人是有户籍的千人,而非户籍的常住人口则并不在被统计的千人之列,被缩小的分母,最终放大了千人职业医师数量,导致医疗供给的吃紧,也就在所难免。具体到保障房上,仅仅针对户籍人口的保障房政策及供给,自然不可能真正实现对住房需求的兜底。而类似的以户籍为壁垒的保障政策,其实都不可避免会面临类似的尴尬。
不过,保障房政策扩至非户籍人口,固然是建立在了真实需求之上,但却同样也引发了质疑。例如,有反对意见认为,连户籍人口的住房保障尚未兑现,便将非户籍人口纳入,会否导致保障房的竞争更加激烈。尤其是当新政策将取消保障房申请者的收入审核,只考虑是否在京拥有房产。审核的放宽,会否让本就存在的保障房骗购有更大的空子可钻,也的确并非杞人忧天。至于那些住房保障需求尚未获得满足的本地户籍居民,他们心中的担忧,也并非不可理解。
从这个意义上说,保障房申请扩至非户籍人群,固然是住房保障政策的去壁垒化,其进步意义不言而喻。但如何确保政策的执行能够真正兑现初衷,并打消公众的担忧,其实仍然需要政策的细化。此外,保障房的供给是否真的有余力,能够满足更多保障之需,尤其在房地产市场呈现拐点的背景下,保障房政策又当有怎样的应对之策,其实都应有更加明晰的阐述。否则的话,假如仅仅是纸面上将保障房扩至非京籍人群,实际保障房的规划与供给乃至分配机制仍旧一成不变的话,恐怕难免口惠而实不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