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生活在棚户区、危旧房里的老百姓来说,盼星星盼月亮,盼的就是住新房。
曾经看到过住在待拆迁房屋里的老人。大白天的,屋里昏暗的灯光与穿透破屋顶洒下的阳光交织在一起,光线里翻飞的灰尘清晰可见。老人一边做饭,一边询问啥时候能够拆迁,啥时候能够住进新房。那一刻,真正让人体会到为什么说保障房建设是最大的民生工程。
干好这项工程的确不容易,单是建设需要的资金,对地方政府而言就是不小的负担。例如,2013年北京保障房完成投资729.7亿元,当年北京市完成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3661.1亿元,建设保障房所用的资金差不多相当于公共财政收入的五分之一;江苏省保障性安居工程2013年完成投资约775亿元,当年江苏省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累计完成6568.46亿元,保障房投资资金接近公共财政收入的12%;江西省完成保障性安居工程投资310.2亿元,当年江西省公共财政收入为1620.2亿元,保障房投资资金接近公共财政收入的19%。
要知道,一级政府需要解决的问题很多,与老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医疗、教育、交通、文化等等方面都需要钱,地方财政不可能直接拿出这么多钱来建保障房。
今年,许多地方还提出,要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保障房发展计划体量比2013年有所增加,相应地,所需资金也将增加。即便各地能保持去年财政收入的增幅,完全以地方财政支撑保障房建设也很困难。例如,今年黑龙江省计划投资300亿元,新开工建设棚户区改造等各类保障性住房15.44万套。而2013年黑龙江省公共财政收入为1277.4亿元,同比增长9.8%。按这个速度,今年该省公共财政收入约为1402.6亿元,算下来,保障性住房投资将超过公共财政收入的21%;云南提出2014年开工建设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17.1万套,力争完成投资150亿元以上,以云南去年完成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610.7亿元,增长20.4%为参照,今年其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有望达到1939.3亿元,保障性住房投资相当于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7%。
巨大的资金压力下,许多地方政府都在积极争取中央补助资金。于是我们看到,近3年来,中央财政对各类棚户区改造、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给予了大量资金补助。但相比庞大的建设规模,中央财政补贴的这点资金远远不够。各级政府必须开动脑筋,琢磨出更多更好的办法。无论是国家提出的采取市场化方式发行住宅金融专项债券,或是黑龙江省由国家代发地方债券、组建保障性安居工程投融资公司的做法,北京市统筹使用全市土地出让金、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等,上海的保险资金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等实践,都值得参考和借鉴。
相信还有更多更好的办法有待付诸实践。正如李克强总理在给北梁居民高俊平的复信中所说,安居工程“体现了各级党委和政府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实事的决心和作风”。只要真心实意想干,就一定有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