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5月20日公布2014年市政府立法工作计划,其中备受关注的居住证管理办法纳入今年立法计划。据介绍,国务院的立法计划是将居住证管理办法列为力争年内完成的立法项目,北京市将根据国务院的立法计划安排,推进居住证管理办法的一系列“行程”。目前,该办法由北京市公安局负责立法起草,包括居住证的登记与办理。(5月20日《法制晚报》)
按照国务院的立法计划安排,北京将居住证管理办法纳入今年的立法计划。对于广大北漂族来说,这是一个值得期待的消息。实际上,作为户籍制度改革的内容之一,全国好多地方的暂住证已经退出了历史舞台,代之以居住证制度。从“暂住”到“居住”虽只一字之差,但是承载了外来工的家园梦想。特别是居住证不设置人才门槛,覆盖所有外来人口,是一大亮点。
与过去暂住证的治安功能相比,居住证在解决外来工基本服务和权益保障问题提供了有效平台。居住证代替暂住证,体现出政府对外来工权利的重视。但是,居住证制度到底能给外来工带来多少红利呢?
从一些地方居住证制度的实施情况来看,居住证除了管理更加人性化,方便城市管理农民工以外,对农民工真正关心的就业、教育、住房、养老、公共服务等核心权利的规定相对粗糙、模糊。而且居住证的具体待遇由居住地政府根据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实际规定,不确定因素颇多。因此,居住证到底好在哪里,还有待观察与验证。
其实,居住证也好,暂住证也罢,只是政府管理外来工的一种形式而已,居住证制度形式很温馨,但并非问题的关键。问题的关键在于城市是否给外来工平等赋权,外来工与当地居民能否共享发展与改革的成果。
外来工不就是打工者吗?他们真正需要的不是一纸居住证,而是附着在居住证上的公民权利。如果外来工的合法权利得到维护,不需要这证那证,一张身份证就可以证明身份,行使权利。在我看来,实行居住证制度只是尊重外来工权利的起点,并非脱胎换骨改变外来工群体身份的破冰壮举。
近年来,好多地方都在关注、关爱外来工,并制定了具体关爱措施。比如,称外来工为新市民、援建工人,淡化农民工称谓;将农民工子女纳入城市义务教育序列;建立农民工社保体系、住房体系;设立农民工日,等等。但是我们同时也看到,外来工与市民权利不平等的问题依然存在。如同工不同酬、同命不同价,外来工维权存在瓶颈。除了苦脏累的岗位外,城市设置就业户籍门槛,清理低端产业,等等。由于生活的压力、老板的霸道、执法的瑕疵,不少外来工处于城市的边缘。比如,有的城市把外地户籍人员排除在住房保障、扶危济困政策范围之外;即便在公众的千呼万唤声中,异地高考打开了一道门缝,外来人口随迁子女在北京等地也只能报考高职学校等等。
所以,全面实行居住证制度最大的政策善意不在于居住证取代暂住证,而在于外来人口的生存发展权利得到尊重。从制度层面赋予外来工平等市民待遇,全力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尊重外来工形成风气,让他们感受到城市的包容胸怀,十分重要。
当然,在城乡二元结构、户口附加值与公众身份情结尚未根本改变,户口尚不能自由迁徙的现实面前,指望一纸居住证让外来工与当地居民平起平坐过于理想化。要从根本上解决外来工的权利问题,离不开政府为他们撑起更大的权益保护伞。也期待彻底打破身份界限,消除户口附加值,建设人人平等的公民社会。
正如长期调研外来人口问题的安徽省社科院专家王开玉所言,“城市化不仅指农村人口从形式上转化为城市人口,更深刻的内涵是指生存条件、生活条件和生活质量的城市化。城市从心态上接纳他们”。当城乡二元化结构彻底打破以后,每个公民都都被纳入权利保障视野,社保、医保、住房保障权利实现全国漫游,教育资源配置比较均衡,招生政策比较公平,不需要居住证撑腰,一张居民身份证就可以让公民的权利通行全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