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农村研究院依托“百村观察”平台,对31个省份615位长年外出务工的农民工进行调查,发现当前外出农民工依旧游离在社会保障体系之外,在工作、健康、工资、社会保险等方面缺乏保障,使农民工成为“裸工”。此次调查发布的《中国农民社会文化状况报告》显示,当前农民工用工不规范,劳动合同签订率低,外出农民工依然处在非正式用工阶段,未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比重达73.28%。(5月13日新华网)
农民工未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被称为“裸工”,华中师范大学的这项调查显示,“裸工”的比例超过七成。分析“裸工”原因时,调查称主要因为“企业不愿办理”、“办理手续麻烦”和“经济能力有限”。不过,签合同是双方的事情,不能单单怪罪用人单位,农民工也有自主权。有的时候,并非企业不愿签,而是农民工不愿签,妥协的结果是用人单位尊重农民工的意愿不签合同,部分“裸工”是农民工自己追求的结果。最典型的例子,每年春节过完,长三角地区总会陷入“用工荒”,假如农民工早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那么雇主根本不用心慌,工人们过完年自己就会按时来上班了。
合同是双向的,对于雇主和工人来说都受合同约束。双方因契约有了权利义务,当然没有无义务的权利,农民工想要享受合同的保障,那必须要履行合同的义务,比如上文所言要遵守劳动纪律,春节过后按时来上班。然而,每年的“用工荒”其实给农民工重新议价的机会,可就当时的“供小于求”要求比上一年更高的工资,如果签订几年的合同,限制轻易跳槽,这样的机会很可能就没有了。事实上,农民工的就业大多十分灵活,更换工作单位十分频繁,许多劳动者还从事着农业生产和一些临时性的工作。
农民工合理的配置自身的生产要素,使得来自自身的收入达到最大化。“裸工”来去自由,农民工就可以灵活分配自己的劳动时间,农忙时在家务农,空闲时外出打工……但规范的劳动合同关系,是不允许工人这样来安排时间的。签了劳动合同则改变农民工来组合分配自己的农业劳动时间和非农业劳动时间。诚然,签订劳动合同加强了用工的稳定性,但也使得农民工面临选择——要么务农,要么签了合同获得稳定的工资收入,放弃灵活劳动的收入。
很多农民工外出打工,并非想扎根某城市或某企业一辈子。更多是短期打算,有的年轻人挣够在农村盖房子和讨老婆的钱,就回到农村了。这样一来,他们在城里面签订合同,所缴纳的社会保险长远来看意义不大,相反他们宁愿雇主把“三险一金”等直接即时兑现。不签订合同,他们到手的收入可能更多。
我们不要嫌农民工短视,很多时候打工的城市并非那么好融入,他们的故土也未必有那么不堪。如果签订合同,能满足农民工灵活务工的需求,他们所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险,又能在全国城市或乡村顺畅转移接续,那么为什么不签合同呢?未来社会保险带来的收益、劳动合同签订带来稳定就业的收益都会影响到劳动合同签订前后收益的变化,都会影响到农民工的劳动合同签订意愿。农民工自愿成为“裸工”,这样的“自愿”隐含着几多无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