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观点:众人拾柴火焰高。支持保障房建设特别是棚户区改造,仅靠政府的作用远远不够。我们希望在不断增加政府投入的基础上,加大金融支持、拓宽融资渠道,通过创新政策性投融资机制吸纳广泛的社会资金进入到保障房建设领域里,真正发挥出保障房建设惠民生、稳房价、扩内需、促发展的多重作用。
3月2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辽宁主持召开部分省市经济形势座谈会并作重要讲话。
李克强指出,调结构是稳增长的重要支撑,有利于培育和形成更具长远竞争力的新增长点。要围绕破解城乡和城市内部二元结构、缩小区域发展差距、调整产业结构等要求,加快重点投资项目建设,及时拨付预算资金;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创新政策性投融资机制,支持保障房建设特别是棚户区改造;加快中西部铁路、公路、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放宽市场准入,鼓励新兴业态发展,补上服务业这个“短板”,在产业结构优化中推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
自从2010年国家提出“十二五”期间五年建设3600万套保障房的计划后,各地便开始大刀阔斧地兴建各种类型的保障性住房。但始终由于保障房利润微薄,让房企“敬而远之”,又因只出不入,导致很多地方政府“挖坑不建”。
同时,我国目前的保障性住房政策框架内,尚未形成一整套完备的金融政策框架。对金融机构而言存在一些风险:保障性住房投资中财政资金比例偏低,又缺乏相应的担保和保险政策;在项目审批条件、资本金到位审查、资产质量认定、不良贷款核销等方面执行等同于其他商业建设项目的金融政策。此外,没有明确的风险补偿机制和激励机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金融机构参与融资的积极性。
毋庸置疑,现行的融资方式与未来保障性住房对资金的巨大需求还有很大差距,迫切需要建立和完善系统性的金融政策和制度安排,也就是要通过创新政策性投融资机制,支持保障房建设特别是棚户区改造。简而言之,采取市场化运作方式,为保障房建设提供长期稳定、成本适当的资金支持。
从国外的经验来看,一些发达国家已形成了由政府财政和社会多种主体共同参与、运用各种金融工具、多渠道筹集资金的市场化运行机制,这既实现了政府目标又达到了分散风险的目的。他们通过完善的财政政策和专项立法实施住房保障体系,广泛吸纳各市场参与主体的多样化投融资渠道,充分发挥金融体系的资金支撑与覆盖作用。
对我国来说,保障房建设特别是棚户区改造投融资方面要采取市场化运作方式,以此减少对市场的扭曲,利用各种办法吸纳社会的力量,更多利用市场手段来发展住房保障。
比如制定国家财政为保障性住房投融资的增信规则、地方政府要注入优良资产提高融资平台信用水平、鼓励商业银行开展保障性住房(政策性)信贷业务、明确地方商业银行面向个人的保障性住房信贷业务、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作用、鼓励担保和保险机构参与保障性住房的投融资、探索保障性住房信贷资金的可持续方式等,这些完善保障性住房投融资机制的设想都可以作为参考意见。
众人拾柴火焰高。支持保障房建设特别是棚户区改造,仅靠政府的作用远远不够。我们希望在不断增加政府投入的基础上,加大金融支持、拓宽融资渠道,通过创新政策性投融资机制吸纳广泛的社会资金进入到保障房建设领域里,真正发挥出保障房建设惠民生、稳房价、扩内需、促发展的多重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