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说,不管是北京、上海、广州和深圳,还是武汉这样的大城市,出行难已经是普遍现象。正因为这样,武汉在解决公共交通方面,在4年前是下了大本的。为了建立公共自行车公益事业,武汉市曾经投资3亿元。但是好景不长,只运营了4年就瘫痪了。因此,这是令人痛心的。等于政府没有把好事办好,等于政府的监管有问题,等于纳税人的钱让政府糟蹋了;等于百姓对政府的公信力失去了信心。
据京华时报2014年4月14日报道,2009年9月1日,青山区工业二路附近的免费自行车站点。市民正在体验带有儿童专座的亲子免费自行车。3亿元投入、上千个站点、10万辆自行车、100万人办卡……曾广受关注的武汉公共自行车项目,打造了“满街都是自行车”的亮丽风景线,然而4年多的时间之后,却陷入“车辆少、租车难”,部分站点瘫痪荒废的地步。“民心工程”变成了“闹心工程”。 武汉网友“管得宽”近日发帖描述了他的租车经历:从上午到下午,跑了10里路,找了16个站点,都无车可租或无法还车,甚至遭到工作人员揶揄,“坐公交,打出租更方便,为何租自行车?”不少网友跟帖感慨“对公共自行车彻底失望”
说来也是,投资3亿元巨资建立起来的公共自行车,原本不仅是武汉三镇的一道靓丽风景线,而且是政府的“民心工程”。然而,由于运营商的逐利思想太严重,政府的监管太稀松,才使得“民心工程”陷入瘫痪。但是,如果武汉市就这样让3亿元资金打水漂,那可真的对不起广大纳税人,对不起武汉全体市民。
这说明,武汉市政府在城市的社会化管理方面是不计算成本的;这说明,社会化管理成本在为官者心中是不重要的。因此,不管浪费了多少钱,为官者是不会心疼的。因为那钱不是为官者自己的私房钱。如果3亿元是为官者的钱,他们肯定会精打细算的。所以,每个城市的管理者必须学会科学地对城市进行社会化管理;所以,省级人民政府应当把社会化成本管理纳入对各级地方政府的考核目标。而且,要实施奖惩措施。不然,各级地方官员谁也不会对社会化管理进行精打细算,谁也不会在决策中进行科学论证,谁也不会积极主动地对每一项工作进行监督。
有鉴于此,武汉市决不能把3亿元巨资即将打水漂不当回事。反而应当从失败中认真总结经验教训。既然杭州、太原等地的“政府投入+国企运营”模式运营状态良好,就应当进行实地考察,并与武汉的“政府引导+民企运营”为代表的“武汉模式”进行对比。有比较,才能有鉴别。但是,不管采取什么运营模式,政府都应当强化管理职能,不能对运营商一味的逐利行为进行妥协和让步。如果政府让运营商享受了公益补贴,就要依法依规进行严格监管。对于运营商运行中的投机行为必须通过合同格式进行约定处罚措施,必须是运营商有利可图的前提下承担社会公益责任和义务。绝不能让运营商只享受利益和好处,而不承担社会公益责任与义务。同时,政府可以让运营商缴纳运营规则保证金。可以说,只有通过依法监管,才能使城市的公共自行车公益事业建设成为名副其实的“民心工程”。
同时,政府对履职的监管职能部门应当实施月度考核,对没有尽到监管责任的监管部门领导应当实施行政和经济处罚。只有这样,才能切断监管部门与运营商形成利益共同体的利益链条。只有这样,运营商的运营才能置于政府监管部门的阳光监管之下;只有这样,才能把运营商的管理纳入法治化的管理轨道;只有这样,武汉市以后的城市公共自行车公益事业,才能服务与百姓利益;只有这样,武汉的城市公共自行车公益事业,才能真正成为“民心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