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务院法制办正就《城镇住房保障条例 (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这个《征求意见稿》至少有两大突破,其中之一是首次将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到住房保障的法律体系。(4月3日《中国青年报》)
住房问题是重要的经济问题,更是重要的社会民生问题。然而,租不起房的外来人员,尤其是农民工,始终被排斥在城市住房保障体系之外。改善外来务工人员简陋的居住条件,不仅是外来务工人员的强烈愿望,也是政府应该提供的公共服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力社保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截至2011年,我国农民工人员数量已达2.5亿人。而从长远看,农村富余劳动力进城务工人数还将持续增加。
住房不仅是很多城市人的头等烦恼,也是农村城镇化的最大障碍。农村城镇化,必须加快实现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对外来务工人员群体的全覆盖。国家统计局的监测调查报告显示,一半以上的外来务工人员住在雇主或单位提供的宿舍、工地的工棚或生产经营场所,三成多与他人合租或独立租房。在务工城市买房的外来务工人员只占极小的比例,不到1%。由于收入微薄,外来务工人员租的房子条件和环境差。这种状况既反映了外来务工人员的生活艰辛,也凸显出他们难以融入城市的无奈。
与就业问题一样,居住问题也关乎人的尊严。诸多农民工“二代”不会像父辈们那样只要能找到一份工作、能按时拿到薪资就行。作为受过高等教育的“新生代”,他们对居住和工作环境的敏感程度越来越高,这也凸显出解决外来务工人员居住问题的迫切性。
“我们在城市不仅需要稳定的工作,更想有个温馨的家!”有外来务工人员如是说。住房不仅仅是遮风避雨的物质空间,它还决定了城市居民的生活环境和社会交往空间,为社会民众获得各种城市资源、融入城市主流社会提供机会。外来务工人员住房的保障出路在于改革,在于加大保障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