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成都市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正式实施。行人翻栏杆横穿马路、电动自行车跑上机动车道……类似的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一旦引发事故,即使是作为弱势群体的行人,其行为也会被认定为一般过错、严重过错,甚至从重判定,在责任划分中可能处于不利地位(本报曾报道)。
随着《指导意见》的实施,成都市交管部门从即日起,针对该规定中8类电动自行车的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在成都地区展开“零容忍”式的专项整治。其中,可能引发一般过错的有2项,严重过错的有3项,从重定责的违法行为有3项。交警介绍,“常见的骑电马儿穿行下穿隧道的行为,就属于严重过错中的‘非机动车违反规定进入机动车道通行’,将顶格处罚。”
“包括违法搭人、骑电马儿上汽车道、醉驾骑电马儿等,都是重点整治对象。”交管局民警介绍,此次整治是为让市民了解到平时不注意的小违法可能引起的严重后果,并希望纠违对象配合处罚,“如果妨碍民警执法,将被追加处罚。”
阻碍专项整治将追加处罚
“民警在对类似不文明交通违法纠违时,希望被处罚者配合。”民警提醒,处罚小的违法是为了提醒市民,避免因此在事故中形成重大过错,“从即日起,阻碍民警执法,也会追加处罚。”
3月31日下午5点10分左右,尹小姐坐着男友的电瓶车从九眼桥向春熙路方向骑行,在经过人民东路路口时,被执勤交警拦下并要求其学习交通宣传资料。不服处罚的尹小姐和交警发生冲突,并辱骂和踢打执勤交警,最终因妨碍民警依法执行公务被行政拘留5天。其男友则因电瓶车载人被处以罚款50元的处罚。
此外,交警一分局在3月28日,也行政拘留了一名涉嫌非法营运、阻碍民警执法的电马儿驾驶员。
电马儿进下穿事故隐患大
此次重点整治的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在日常生活中很常见,即使处罚也按照非机动车违法的标准处理。但这些看似不大的违法,却存在很大交通安全隐患。
昨日中午,记者在红星路下穿隧道南出口观察。一个小时里,从隧道里冲出了17辆电马儿。大量电马儿在临近隧道口时突然变道,正常行驶的汽车不得不减速,以免碰撞。而在隧道中,只有2条机动车道,并无电马儿行驶的道路。
路面民警试图劝阻这些电马儿,但一些电马儿反而迎着交警加速行驶,并突然转弯躲避。“我们不能强行去拦,以免造成电马儿在机动车道闪避,发生交通事故。”一位执勤民警说。
成都今年头3个月因电马儿死了41人
昨日下午,成都市交管局公布了2014年度第一季度,成都地区涉及电动自行车的道路交通事故和违法数据。今年1至3月,发生电动自行车事故176件,死亡41人、伤176人,与去年同期比事故件数上升3%、死亡下降4.6%、伤人上升7.3%。而这些事故,大多伴有违法情况发生。今年1至3月,成都交警共纠正电动自行车各类违法9.5万件,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