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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化率不是衡量房价涨衰的晴雨表
时间:2014-03-28 09:57:32  来源:荆楚网  作者:王书伟 

    近日,住建部专家委副主任委员顾云昌在谈话中指出:中国正在城镇化进程中。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着重解决好“三个1亿人”问题,这会带来住房刚需。2013年房地产投资占全国固定资产投资额的20%,今年我们提出GDP增速保持在7.5%,城镇新增就业1000万人,在这样的情况下,说房价会暴跌是不现实的。( 3月25日 《人民日报》)

  城镇化率究竟是不是房价波动的决定性因素?能不能因为城镇化率不高,就以此来判断房价不会暴跌?尽管有研究表明,房价的波动与城镇化率有关,比如美国房价波动发生在城镇化率超过70%的时候,日本房产泡沫破灭发生在城镇化率超过67%的时候,欧洲出现这种情况也是城镇化率超过65%。而我国2013年的城镇化率仅达到53%,尚有很大的发展空间。但笔者认为,我国的国情与国外有很大的不同,不能生搬硬套参照国外经验教训,把城镇化率作为判断我国房价涨衰的晴雨表,这会对房地产市场产生误导。

  首先,我国城乡差距明显。现在城市和农村两级分化很严重,这也是中央提出着重解决好“三个1亿人”问题,推进城镇化的起因。由此可以看出,新型城镇化的主战场不是在城市,而是在农村。目前的房地产主战场主要集中在城市,而且呈现出城市越大,房价越高、房子积压越厉害的现象。城镇化的主战场和房地产的主战场不同,这就决定了城镇化不可能会影响到城市房价的涨跌。

  其次,城镇化不是促进人员流动。城镇化是改变农村居住环境的举措,是在农村发展城镇化,促进城乡结合,缩小城乡差距,而不是扩建已有城市,吸引农村人员流动。可以这样说,在目前的形势下,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伴随农业改革的推进,这两个维度双向驱动,可以稳定农村人口不进城,减少城市就业的压力。最终城镇化的结果是城市人口数量不会增加,不会因人口流动拉动城市对房屋的刚需,只会增加对新兴城镇化区域的房屋产生需求。

  任何一种理论都要结合接地气,与国情相结合才具有生命力。套搬国外的经验和教训,把城镇化当作是房价波动的晴雨表,而置国情于不顾,只能得出偏颇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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