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印发了《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提出2020年前,全面建成公平、统一、规范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2月26日,人社部、财政部联合印发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暂行办法》明确规定,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只要满足一定条件即可自由衔接转换,且无论如何转变,都将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随同转移,累计计算权益。(2月27日《新京报》)
对于不少跨省跳槽、异地跳槽的人来说,因为是从一个城市到另一个城市的迁徙,包括养老保险在内的社保无法有效衔接,的确令人纠结。因为这不仅意味着社保缴纳年限要从头算起,原单位帮你代缴的各种保险金也付诸东流。如今,听闻职工与城乡养老保险将可相互转换,且到2020年前,要建成统一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这的确是个好消息。也意味着养老保险之间的衔接,已经迈出果断的第一步,对于流动人口而言,这的确是一大福音。
不过客观分析,这仍然只能算半个好消息。首先,时间表太长。到2020年前,全面建成公平、统一、规范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这个时间点太远了,毕竟“六年太久,应只争朝夕”。再加上之前有些决策,如解决一票难求,一直是“时间表不断后移”,这更令人担忧。换言之,只要城乡保险衔接还没有正式实施,只要统一的城乡居民保险还没有形成,公众心中依然有一个坎,毕竟,凡事“不看看疗效”。
其次,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过低。一直以来,相对于职工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被普遍认为是老人的零花钱一样,待遇比较低。就现在来说,现在全国新农保和城居保总计积累个人账户只有不到2800亿,每个人积累还不到800块钱,全国平均支付标准只有80多块钱。如今实现了“城乡衔接”,未来将实现“城乡并轨”,但对于养老保险的高低,却并没有过多地提及。如果并轨了但养老保险并没有提高,那也只是“换汤不换药”罢了。
再者,“城乡衔接”必须简化程序,确保执行力。现实中,“办证难”“审批难”的确是一道残酷的风景。就此来说,“城乡衔接”之间,的确应简化办事程序,如果还是需要盖一大堆章,需要一大批部门审批,无疑会消解制度善意。如今,具体的路线图还在制作中,对于衔接过程中的手续,的确应“化繁为简”。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养老金双轨制应尽快并轨。众所周知,在养老金上,公众质疑最大的,无疑是公务员无需缴纳养老保险却可领取高额退休金,而职工需要缴纳高额养老保险,退休金却也不多。在此次“城乡养老衔接甚至并轨”中,其中明确提到,“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这意味着,养老保险如今是分为三块的,一是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二是职工、三是城乡居民。如今,第二项和第三项将并轨,那第一项与后面的何时并轨呢?这才是公众最为关注的问题,因为这更加关乎养老金的公平。
事实上,包括养老保险制度在内的任何一项改革,本质上都是利益的再分配。如今养老保险的衔接直至并轨,理应成为社保全面并轨的前哨战。如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如此,才能更好地呵护社会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