拥有居住证不仅可以享受申领驾照、申请法律援助、申请医疗救助、申请港澳商务签注等服务;符合一定条件可以申请入户、子女享受与户籍人口学生同等教育待遇等;流动人员凭有效居住证才能办理社保、医保、医疗救助等基本保障……这是我国很多城市在推行居住证的说法,让人感觉服务如此之多,居住证如此美好,却与民众的切身感受差别很大。
在居住证制度试点和施行的一些城市,因为理解不同,各地大多“自行其事”,规定和标准各有不同,甚至有城市索性将“居住证”完全当作了“暂住证”。
办证潜规则
媒体近日报道,一名外地青年在广东省中山市办理居住证,不仅遭遇繁琐手续,还陷入了考驾照、找工作、办证孰先孰后的困境。很多地方皆向办证人员提出了宽严不一的要求。
不久前在《三联生活周刊》的“个人问题”专栏上看到一篇文章,说的就是居住证的问题。这位老兄千辛万苦领到了“闪闪发光”的居住证,却没想到给自己带来了更大的麻烦——每年换证要去管理部门指定的定点医院体检,去定点的照相馆拍照片,花了不少冤枉钱不说,换证的手续还异常繁琐。更关键的是,这个居住证到了关键时刻也起不了证明他在上海“合法居住”的作用,警察在核实他的证件时说了,你唯一的合法身份证件只有身份证,没有身份证,居住证根本就不管用。这位老兄据此感叹,费钱费力办的居住证其实根本就是废纸一张。
在全国范围实施居住证制度,发证和申请都能为官员们创收,一些地方手握公权的人趁机敛财。《惠州日报》报道说,有人办证时被收取153元的费用,这笔费用包括治安联防费、劳动调配费和义务植树以资代劳费。《贵阳晚报》也报道说,有人办居住证时缴了120元,回来以后才听说办证是免费的。几件事情实则暴露出潜规则在现实运作中的不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