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2月24日电 (记者孙秀艳)24日,环境保护部通报近日对河北石家庄、唐山、廊坊等地大气污染防治情况进行的督查情况。
督查中发现,三地几乎都存在企业治污设施不健全、运行不正常的情况,唐山被督查的46家工业企业中,34家存在各类环境问题。同时,面源污染问题多,扬尘严重,露天焚烧垃圾多有发生。
督查组督查了石家庄市所辖的新乐、灵寿等13个县区的50多家企业。正定县金石化工有限公司所购买的脱硫装置实际上并没有安装在线监控设施。井陉矿区河北鑫跃焦化有限公司280平方米烧结机脱硫设施除雾器运行效果较差。督查组还发现,在线监测数据异常,部分设备形同虚设。新乐市东方热电有限公司脱硫设施不能正常运行,监测数据混乱。
督查组在唐山发现的主要问题有:一是部分问题企业整改措施落实不到位。河北鑫达钢铁有限公司多台烧结机未按期完成脱硫设施建设,经多次督查,仍不执行停产决定;其他整改措施进展也缓慢。二是工业企业污染问题仍较为普遍。唐山安泰钢铁有限公司烧结机脱硫设施未建成仍在生产,唐山市丰南区经安钢铁有限公司、唐山东华钢铁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唐山瑞丰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等都存在烧结机生产时脱硫设施不运行等环境违法问题。三是面源污染问题不少。四是结构性污染问题突出,结构调整需进一步深化。
督查组还对河北廊坊安次区、三河市等区域大气污染防治情况进行了督查,除与其他两地一些共同的问题外,还发现上个月督查中被要求整改的霸州市鑫鑫玻璃制品有限公司尚未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