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记者统计,截至发稿,除甘肃、西藏外,已有29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了当地2013年地区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其中16省(自治区、直辖市)年度CPI同比涨幅超过了2.6%的全国水平。
如果将各地2013年CPI涨幅同2012年加以比较,除北京保持不变以外,19省(自治区、直辖市)涨幅出现扩大,其中宁夏最为突出,扩大了1.4个百分点;其次是青海,扩大了0.9个百分点;再随后是山西,0.6个百分点。同时,6省(自治区、直辖市)的2013年CPI涨幅只高出0.1个百分点。此外,也有9省(自治区、直辖市)CPI涨幅比2012年有所缩小,其中最典型的是黑龙江和广西,均回落1个百分点,上海下降了0.5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