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中国海监总队组织各级海监机构开展了“碧海2013”专项执法行动。各级海监机构在海洋工程、海洋倾废、海洋石油勘探开发和海洋保护区等海洋环境全部领域开展的专项执法行动成效显著。据统计,截至2013年底,全国“碧海”案件共立案152件,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138件,结案137件,收缴罚款1123.8万元。
在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执法中,全程监管制度逐步建立。各级海监机构严格落实海洋工程项目日常监管责任制,全面跟踪辖区内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情况,不断完善海洋工程登记建档工作。全年检查项目基本都已建档登记,基本实现了对海洋工程建设项目从施工到运营的全程监管。
在海洋倾废执法中,各级海监机构始终保持高压态势,紧盯重点区域和重大疏浚项目,依托海洋倾废记录仪、卫星和视频监控等高科技手段,通过海上巡航、航空巡视、夜间伏击、岸边蹲守、登船检查等多种方式有针对性地开展执法。全年共查处倾废类案件98件,案件发生率比2012年明显下降。
在海洋石油勘探开发执法上坚持深度拓展。中国海监北海总队、南海总队、东海总队分别开展了4个、5个、6个航次的海域石油勘探开发定期巡航执法检查。北海总队还注重拓展执法深度,积极开展针对特定领域和特定企业的集中专项执法行动。
此外,“碧海2013”专项执法行动在沿海各级海洋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常规海洋环境保护执法模式不断创新,联合联动执法机制广泛建立。
据中国海监总队有关负责人介绍,尽管“碧海2013”专项执法行动取得了丰硕成果,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如海洋环境保护执法能力有待进一步增强,海洋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及配套执法规范有待完善,非法倾废案件查处标准需进一步统一,倾废记录仪管理需进一步规范。下一步,中国海监总队将继续依托“碧海”系列行动平台,进一步拓展执法领域,全面推进海洋环境保护执法工作。首先,开展“碧海2014”专项执法行动,继续在海洋环境保护的全部领域开展执法。其次,加大对渤海海域的环境保护执法力度。第三,完善海洋工程登记建档工作,加强对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的全过程监管。第四,扎实推进国家级海洋保护区和海洋工程环保执法示范建设工作。第五,加强海洋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宣传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