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国家工商总局举行纪念《反不正当竞争法》施行20周年新闻通气会。总局竞争执法局相关负责人在会上介绍了工商部门开展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工作的主要成果,以及当前不正当竞争行为呈现的新特点。
《反不正当竞争法》应市场经济需求而生,为经济发展护航。20年来工商机关积极贯彻执行《反不正当竞争法》,共查处各类不正当竞争案件54.73万件。从近年来查处的案件看,以虚假宣传虚假表示、仿冒和商业贿赂三类案件的数量居多,分别占40%、25%和15%。
多年来,工商机关开展的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工作主要包括不断完善相关规定,促进《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深入贯彻实施;认真查处仿冒行为和侵犯商业秘密行为,鼓励促进创新发展;积极查处商业贿赂行为,净化市场环境;依法查处限制竞争行为,积极解决民生热点问题;严厉查处虚假宣传行为,维护公平的竞争秩序;打造过硬执法队伍,广泛开展执法宣传教育,营造竞争文化;积极开展竞争政策国际交流与合作,不断扩大我国竞争执法的国际影响力。
近几年,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当前不正当竞争行为呈现新的特点,其表现形式越来越多样化,范围不断扩大,隐蔽性越来越强,同时新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亟待规范。这些新特点给工商机关的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
竞争执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加快完善现代化市场体系的要求,认真履行法定职责,以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秩序为目标,更加关注民生、关注社会热点,严厉查处扰乱市场竞争秩序和损害消费者权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要深入调查研究,进一步了解市场竞争状况,把握市场运行规律,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更好地履行反不正当竞争职能。同时,要着力培育和发展竞争文化,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大力倡导诚信经营、公平竞争,使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理念深入人心,成为自觉行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以实际行动推动我国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市场体系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