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底人”全友芝放弃了商丘市政府为其安排的工作,称手上没劲,没法在敬老院煮饭。目前,全友芝和爱人在北京租了一间地下室,仍靠捡破烂为生。(1月23日《京华时报》)
有一位网友的评论特别有意思:“都60多岁了,我以为政府是安排她进养老院养老,原来是安排她进养老院给其他老人做饭。”
正如被曝光之初的心理一样,这些“井底人”并不认为自己的居住条件需要曝光,有的也不认为自己需要被救助。虽然住的条件确实一般,也谈不上什么生活质量,但是,他们也有自己的生活习惯和生活节奏,在没有征得他们同意的前提下曝光他们的生活,是一种不尊敬。而且,曝光之后,各个方面产生的反响,可能会伤及这些弱势群体。
有一种施救,来源于权力的强加,我们可以称之为“暴力施救”。这种施救,初衷可能是好的,但是也存在以下几个问题:一是施救只为“遮丑”和“粉饰”,不想让自己这片地域上的百姓成为焦点或受到关注,只是想借机搞一些形象工程。二是不尊重施救个体,对于这些施救对象,从来不问他们喜欢做什么、不喜欢做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反正就是安排一个工作敷衍舆论就好。三是不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救助只顾一时,只是应付一下。
生活,首先是一种自由。所有的人,都应当有一定的自由空间,都应当过自己喜欢过的生活。这种自由,带有很大的自主性,与金钱的多少没有关系,与是否拥有特权也没有关系。当“井底人”粗暴地“被救助”时,谁真正理解了他们心中所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