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传播城市化专业知识为己任
2024年09月21日
星期六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大气污染防治立法之后看执行
时间:2014-01-23 10:26:54  来源: 京华时报   作者:王云帆 

  大气污染防治地方性立法的更大价值,在于为国家级立法提供一个具体而可操作的执行框架。要完成大气污染防治的任务,立法的细化只是第一步,下一步的执行更重要。

  《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2日经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表决,获高票通过,并将于3月1日起正式实施。在这之前的两次审议中,共进行了111处修改。

  在法治时代,科学立法已经成为大气污染防治最有效的利器。早在1987年,中国就出台了《大气污染防治法》。这部国家层级的法律最近一次修订是2000年。尽管14年过去,《大气污染防治法》也面临着再次修订。但它作为上位法,却是《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直接依据。

  因此说,《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看点其实并不在“严重污染空气将追究刑责”或“降低PM2.5首次纳入立法”。因为有关刑事责任的具体构成及适用,只能由刑事法律去规定。作为一项地方性法规,它也只能重申“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即便“条例”不作这样的重申,构成犯罪的一样要依法追究刑责。地方性立法涉及刑责的意义在于,通过构筑严密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使污染大气的犯罪行为能够进入司法程序,而不致被“以罚代刑”,或是“大事化小”。

  当然,大气污染防治地方性立法的更大价值,在于为国家级立法提供一个具体而可操作的执行框架。虽然《大气污染防治法》明确了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防治大气污染方面的基本职责,但一方面,法律本身存在过于抽象与原则等薄弱环节;另一方面,由于受地方保护或GDP至上等因素的影响,一些地方政府缺乏严格执行的驱动力。北京试图在这样的制度夹缝中,推动大气污染防治领域的执法必严与违法必究,难能可贵。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若法被束之高阁,不管其价值取向和内在设计多么先进,都不会带来期待的结果。近年来,公众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们对生活的环境和自身健康日益关注和重视。在雾霾肆虐、极端大气污染事件频发的当下,公众对大气污染的后果有越来越多的切身体验,这恰恰为大气污染防治的地方性立法提供了契机。公众的关注和参与热情,是排除既得利益群体干扰执法的重要依赖。

  要完成大气污染防治的任务,立法的细化只是第一步,下一步的执行更重要。北京市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已经明确表示,下半年常委会要对《条例》进行执法检查,依法监督政府执行大气污染防治法律法规的情况。以动态的法治视角观察,这种主动督促政府强化执行,努力做到严格管理严惩违法,实是法治的应有之义。如果把《条例》的通过比作是领到了一张试卷,那么我们将在下半年看到政府交上的第一份答卷。

  

相关新闻
友情链接:  国务院 住建部 自然资源部 发改委 卫健委 交通运输部 科技部 环保部 工信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开发银行 中国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 招商银行 兴业银行 新华社 中新社 搜狐焦点网 新浪乐居 搜房
中国风景园林网 清华大学 北京大学 人民大学 中国社会科学院 北京工业大学 北京理工大学 北京科技大学 北京林业大学 北京交通大学
城市化网版权所有:北京地球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service@ciudsr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