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人代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审议了三项法规草案。这是13年来首次有法规上人代会审议。其中,备受关注的《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首次将降低PM2.5作为防治目标纳入立法,“不设上限处罚”、“停车3分钟以上熄火”、“排污权交易制度”等此前颇受争议的条款也纳入立法。22日,三项法规将提请人代会表决,表决通过后,法规即刻实施。
市人代会再次履行立法权
昨天审议的三项法规包括:《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办法(草案)》、《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条例(草案)》和《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
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办主任李小娟介绍,在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市人代会上曾有过几次立法议程,但从2001年后,就没有再行使立法权。此次700多位代表围绕三项法规草案审议,这是继2001年后,市人代会13年来首次出现的场景。
立法职能有望作为制度固定
李小娟解释,此前人代会立法权虚置有主观、客观等原因,比如国家立法中并没有明确提出地方法必须上人代会,加上每年市人代会时间都比较紧张,所以过去这13年来,立法都是通过常委会在进行。
李小娟说,今后,“法规上人代会审议”将有望作为制度固定下来,凡是涉及人大制度、涉及首都改革发展的重要问题、涉及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问题,这三类地方性法规,都会首选纳入人代会立法。让代表更广泛地参与到立法中来,一方面保证了代表行使权力;另一方面也让立法质量更高。
法规“数易其稿”聚集民意
此次上会审议的法规草案内容或是时下热点,或涉及代表权力,引来代表们热议。尤其是大气污染立法,可以说是数易其稿。据李小娟介绍,由于大气污染涉及每位公民的切身利益,在人代会前,参与讨论的代表人数就已经达到了数百人,80%以上的代表都参加过讨论,深入讨论的代表有100多位,可以称为是近年来代表参与讨论最多的法规。
李小娟说,在第三次审议后跟政协征求意见时,就有61条83处做出修改,大多是完善性、文字性的修改,也有一些内容进行了修改。在人代会前,各代表团又再次进行了审议,提出了47处修改意见。起草班子逐条过,又修改了20处。
“按照常规立法程序,法规立法一般是二审三通过,不超1年,要历经立项、论证、起草、形成法规案、一审、二审、表决等一系列程序。此次大气污染防治立法时长已经超过一年。”
“看似只有人代会几天时间,实际上在会前的征集意见长达半年多,可以说法规是聚集民意的结果。”李小娟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