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北省政府正式印发《河北省基本公共服务行动计划(2013-2015年)》(简称《计划》),《计划》提出,全力推动公共教育、劳动就业服务、社会保险、社会服务、医疗卫生、计划生育、住房保障、公共文化体育、残疾人服务等9个领域的基本公共服务发展,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在城乡和区域间的均等化。到2015年,全省要初步完善覆盖城乡、功能比较健全、资源布局相对合理、水平适度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公共服务投入明显增长,基本公共服务预算支出占财政支出比重逐步提高,农村与城市,发达与欠发达地区享受基本公共服务的差距大大缩小。同时,各项基本公共服务成本个人负担比例合理下降,社会满意度明显提高。
公共教育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住宿免费
《计划》提出,2013—2015年我省基本公共教育的重点任务和服务标准。其中,九年义务教育阶段,要保留必要的村小学和教学点,公共教育资源重点向农村、贫困地区倾斜,实行县(市、区)域内城乡中小学教师编制和工资待遇同一标准,以及校长、教师轮岗制度,不设重点校和重点班。
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提供免费住宿,并为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提供生活补助;为承德、张隶口、保定市的22个集中连片特困县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实施营养改善计划。
高中阶段,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助学金,平均每生每年1500元;为农村学生、城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提供免费中等职业教育,逐步实行中职教育免费制度。
学前教育阶段,通过政府购买、减免租金、以奖代补、派驻公办教师等方式,引导和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式服务;为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接受学前教育提供资助,每生每年500元至1000元。启动第二期学前三年“行动计划”,利用农村闲置校舍改建幼儿园,农村小学或教学点增设附属幼儿园,到2015年完成改扩建农村幼儿园1000所。
劳动就业
为全体劳动者免费介绍工作
2013-2015年,政府将为全体劳动者免费提供就业信息、职业介绍、就业失业登记等服务;为劳动者免费提供劳动关系协调、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和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维权服务。
开发社区、养老、助残服务、交通协管、保洁、绿化等公益性岗位,为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残疾登记失业人员提供就业援助。帮助24万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和再就业,动态消除零就业家庭。为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者、残疾人、新成长劳动力等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和技能鉴定补贴。力争为300万人次城乡劳动者提供技能培训,培训后就业率达到75%以上;为120万人次提供职业技能鉴定。
社会保险
三项医保住院支付比例均达75%
《计划》提出了各项社会保险省基本标准。其中,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保障水平,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全省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储存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基本养老金;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员的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不低于55元,并将逐步提高标准。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农合、城镇居民医保等三项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均达到75%左右,参保率均稳定在95%以上。到2015年,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要达到510万人以上,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到800万人以上,生育保险参保人数要达到700万人以上。
社会服务
医疗等专项救助延至低保边缘人群
为城乡困难群体提供最低生活保障和专项救助,规范基层低保监管和责任追究机制,确保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应补尽补。专项救助延伸至低保边缘家庭,重点解决其医疗、教育、住房等方面的困难。
在社会福利方面,推进儿童福利机构建设,实现在岗孤残儿童护理员全部持证上岗;加强贫困和重度精神疾病患者收养和治疗服务;有条件的地方可向城乡基本生活困难家庭发放基本殡葬服务补贴,提供一体运送、火化和绿色安葬服务。
养老服务方面,增强公益性养老服务机构服务能力,通过公建民营、政府购买服务、发放补贴等方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到2015年,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数达到30张,“农村互助幸福院”基本覆盖全省农村,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基本实现全覆盖。适时出台全省统一的高龄补贴制度。
医疗卫生
2015年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达75%
为全省城乡居民免费提供居民健康档案、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治、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老年人保健、高血压等慢性病管理等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到2015年,实现每万名城市居民拥有2名及以上合格的全科医生,每个乡镇卫生院都有合格的全科医生。
到2015年,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要达到75%以上,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到90%以上,传染病报告率和报告及时率达到100%。儿童和孕产妇健康管理率达到85%以上,老年居民健康管理率达到60%,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规范化管理率达到40%以上,可享受定期随访和体格检查等免费服务。
计划生育
免费孕前优生检查制度全覆盖
为育龄人群免费提供避孕药具和避孕、节育技术服务,为符合条件的育龄夫妇免费提供再生育技术服务。
全省符合生育政策、计划怀孕的农村夫妇(含流动人口),可免费享受19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推动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实现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制度全覆盖。
年满60周岁,只生育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服务,可获得每人每年不低于960元的扶助金;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父母每人每月领取不低于200元的扶助金;独生子女伤残家庭父母每人每月扶助金不低于110元。
住房保障
全省安居工程要达到226.2万套
到2015年,规划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累计达到226.2万套,全省城镇居民住房保障覆盖面基本达到20%,逐步建立以公共租赁住房为主的多层次的城镇住房保障体系。
对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提供廉租房,其中享有实物配租的,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家庭总住房建筑面积50㎡以下;享有租赁补贴的,补贴标准由市、县政府确定。
对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提供公共租赁住房。
对符合条件的棚户区居民,以实物安置和货币补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棚户区改造。
2013年至2015年,全省增加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住房60.38万套,新增发放租赁补贴不低于5万户。
2013年至2015年,全省改造农村危房不低于40万户。
文化体育
免费开放的文体场馆逐步增多
2013—2015年,将继续向全民免费开放基层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并逐步扩大公共图书馆、文化站、博物馆、美术馆、纪念馆、科技馆、工人文化宫、青少年宫等免费开放范围,减免参观文物建筑及遗址类博物馆的门票。
为农村居民免费提供电影放映、送书送报送戏等公益性文化服务,到2015年,基本实现行政村村村有农家书屋,新增城乡公共阅报栏2350个,国民综合阅读率达到80%。
利用城市绿地、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和适宜的自然区域建设全面健身活动设施,到2015年,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34.2%。
残疾人服务
贫困重度残疾人每人每月补贴50元
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全部纳入低保,建立贫困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制度,每人每月补贴50元。为残疾人提供盲人阅读、聋人手语及影视字幕、特殊艺术、自强健生等公共文化体育服务。
为0—6岁的残疾儿童,免费提供抢救性康复。2013—2015年,要为3万名残疾人提供辅助器具适配、康复训练等服务。招收各类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并逐步实行残疾学生免费接受高中阶段教育,健全残疾大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大学生的资助政策。
2013—2015年,全省城镇新安置残疾人就业3万名,扶持30万名农村残疾人从业,培训并扶持3000名盲人就业。
将农村残疾人扶贫纳入政府扶贫整体规划,每年实现10万名农村贫困残疾人稳定脱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