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科技厅今日(12月5日)公布《关于支持“千人计划”人才在河北创新创业的若干措施》,出台十项新举措吸纳高层次人才。其中,明确鼓励和支持“千人计划”人才申报和承担国家重大科技专项、863计划、973计划、科技支撑计划等各类重大科研项目,列入国家科技计划的,省科技厅给予一定配套资金支持。
“千人计划”即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主要是围绕国家发展战略目标,引进并有重点地支持一批能够突破关键技术、发展高新产业、带动新兴学科的战略科学家和领军人才回国创新创业。为支持人才进行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措施规定,“千人计划”人才在我省(河北省)转化重大科技成果,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优先纳入省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专项予以支持;对于解决我省行业领域重大技术瓶颈和促进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重大转化项目,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经费支持。“千人计划”人才在我省牵头组建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产业技术研究院、院士工作站等创新平台,将优先纳入建设计划。对于“千人计划”人才在我省领办或创办的科技型企业,在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方面给予重点扶持和辅导,并帮助指导企业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技术转让、高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等政策,优先给予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资金支持,并积极推荐申请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资助。“千人计划”人才在我省取得科技成果的,则在专利申请资助金、中央财政资助向国外申请专利专项资金、专利权质押贷款补助经费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
此外,措施还明确,“千人计划”人才申报省级科技计划项目,采取属地化申报途径,不受推荐指标和限项限制,优先立项。对新申报入选的和新引进的“千人计划”人才,我省将给予一定的科研启动经费。同时,“千人计划”人才还将进入省级科技项目立项评审专家库,并在科技成果鉴定登记、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科技文献使用和检索查新等方面享有更优先便捷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