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副市长陈奕君怒斥重污染企业“这样的企业家我们不欢迎。说严重一点,这是断子绝孙的钱,你都敢赚!”(今日本报A15版)。
这些铿锵有力的话从分管环保工作的市领导嘴里说出来,显然是很有力度的。但在笔者看来,市领导对环境污染的痛心疾首,对污染企业的厉声批评,听起来固然很过瘾,很有劲,但是只有“狠话”还远远不够,污染的治理,环境的好转,既要有“狠话”,也就是决心与态度,但关键还得有“狠劲”,也就是在具体的治污过程中雷厉风行,不留情面,不留余地。如果只有表态时的“狠话”,却没有行动上的“狠劲”,那么一切都将成空。
笔者之所以有这种担忧,是因为陈副市长同时也强调有些企业“占了我们土地很大,几千亩,却没什么税收。这样的企业,要采取力度更大的限制措施。”“中心城区一幢大楼是几个亿的税收,多的有十几个亿。”
是不是说,有些企业对当地环境造成的污染很严重,但是税收却很少,所以要限制它们的发展,甚至把它们赶出宁波市,而中心城区一幢大楼就可以为当地创造几个亿甚至是十几个亿的税收,这样的企业是受欢迎的?那如果我们这样假设呢?这些企业在污染了当地环境的同时,也为当地创造了可观的税收,还会想着把它们赶出宁波市吗?
整治污染不能只听“狠话”,还得有“狠劲”,有“狠劲”就是不考虑眼前利益,只考虑污染对环境的破坏,对当地居民百姓生产生活,身体健康,生命安全带来的严重威胁。毕竟,税收再多,政府或百姓再有钱,如果没有健康,甚至是连生命安全都没有保障,有钱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