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了最低生活保障政策落实督查情况汇报,部署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低保工作,强调要强化信息公开,坚决纠正“关系保”、“人情保”及错保、漏保,严惩骗保。业内人士指出,这传递了政府实施“阳光救助”的决心,有助于让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安全网织得更牢、编得更实。
低保是社会救助体系中的核心制度之一。我国城市低保与农村低保分别于1997年和2007年在全国全面建立,2007年底实现城乡全覆盖,实现了用制度保障全体城乡居民基本生活的历史性突破。
近年来,国家不断完善城乡低保制度,发挥“雪中送炭”、扶危济困的重要作用,使7400多万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基本实现应保尽保。
国务院今年对全国低保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的督查发现,一些地方存在资金不到位、管理不规范、配套政策不完善等问题,影响了低保政策效应的充分发挥。近年来,媒体也曝光了个别地方仍存在着骗保、漏保、“人情保”、“搭车保”等不良现象。
北京师范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教授徐月宾指出,我国的社会救助多以家庭为单位,因为家庭收入无法准确测量,留下了很多漏洞,比如隐性收入无法查实,导致错保漏保。
25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要健全低保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建设跨地区、跨部门核对平台,在农村、社区实行“阳光”公示,把信息披露制度建设向前明显推进一步。
对此,民政部副部长窦玉沛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曾明确表示,低保是保基本、兜底线的基础性制度安排,民政部将认真贯彻国务院下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低保工作的意见》,督促各地进一步完善程序,强化责任,加强监管。
窦玉沛说,民政部将加快建立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对申请家庭的房产、车辆、存款、股票等方面进行跨部门、多层次的信息比对;同时,建立低保工作绩效考核评价机制等,通过这些方式,进一步筑牢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安全网的“网底”,确保“网底”不破。
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还审议了《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草案)》,决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提出要使获得社会救助成为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应当享有的法定权利,尤其要尽力使特困人员不为饥寒所迫、大病所困、失业所忧、灾害所难,切实把社会保障体系的“网底”编实、筑牢,给全社会以稳定、可靠的民生保障预期,减少不安和焦虑,增进社会公正和幸福感。
徐月宾认为,这为社会救助工作的开展提出了明确方向,他建议有关部门在实施社会救助的过程中,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设计和实施,转变社会救助的观念。
“社会救助不能仅仅停留在通过提供现金、食物等方式帮助受助人维持最低标准的生活,要根据不同人群的需求和特征进行设计,帮助不同人群实现不同的救助目标,这样才能使社会救助更加具有发展意义。”他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