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位于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凤凰社区的一块原农村集体工业用地成功以挂牌方式出让,并以1.16亿元成交。这是今年1月18日深圳启动新一轮“土改”后,首宗上市流转的集体工业用地;也是全国首宗原农村集体土地不经政府征地直接进入市场流转。
1987年12月1日,以深圳土地“第一拍”为标志的土地制度改革至今仍为人称道;而上周的农地“第一拍”,更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明确“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以来的最新突破,广东因此也再次成为了土地制度改革的先锋。
推动农村集体土地与国有土地同价同权,其核心是让农民分享城镇化的红利,也有助于解决传统城镇化中“半市民化”的后遗症,实现真正“人的城镇化”。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1978年到2012年,全国城镇化率从17.92%提升到52.57%,达到世界平均水平。但据第六次人口普查,实际上户籍城镇化率仅27.7%,超过3亿农民工仍处于“半市民化”状态。要根本解决这一问题,除了户籍制度改革和加大基本公共服务的投入,允许进城农民利用原有土地获得进城的“第一桶金”非常关键。
当然,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度之根本不能动摇,如何既让进城农民分享城镇化的红利,又保证农村土地、特别是18亿亩耕地不流失?改革需要找到微妙的平衡点。
目前除广东外,不少地方都试图在现有土地管理制度框架下先行先试小步突破,其中,江苏无锡率先推行的农村宅基地“双置换一转化”利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覆盖面积之广,惠农力度之大,颇具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