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届三中全会无疑吹响了中国继续深入改革的号角。新华社日前播发公安部负责人专访,透露出2020年形成按常居地落户的新户籍制度,其体现出的以人为本的改革方向值得期待。
中国户籍制度改革,必然牵涉城镇化推进建设。而公安部负责人此番透露“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或就是有别于以往的以城市、以城市户口福利为核心的城镇化,而是将改革的“准星”设计和定位于“人”。未来几年新户籍制度的实施方向,必然强调“合法稳定住所”、“合法稳定职业”以及“常住”等围绕着“人”的最为关键判别标准;而或不再以婚嫁入户、就业单位、学历收入等,传统行政化施政理念下,因为地方利益而预设的“城镇门槛”作为取舍界限。
任何以人为本原则的改革推进,或都必然关系到不同社会成员和群体之间,所谓单个或群体之间的“人”的利益划分,新户籍制度的改革推进概莫能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1958年颁布,之所以近60年的户籍制度改革推行至今,附着在户口上面的教育、社保、医疗等诸多社会福利及公共政策,已然成为新户籍制度改革得以施行的最大障碍。也因为如此,未来几年伴随户籍与附着福利的逐步剥离,一方面需要让户籍福利的既得利益者确信其利益少受损害,另一方面却要让改革中的户籍制度体现出“新旧一致”的公正公平。能否循序渐进地剔除户籍背后依附者的服务与权利差别,直面并解决因此而来的某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则是对此项改革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统一、以及服务水平基本均衡的重要检验。
正所谓“牵一发而动全身”,相比薄薄户口本上的登记信息改动之简单,以人为本的常居地户籍制度改革,事实上更是关联城乡一体化的基础设施建设、消除“二元结构”弊端的教育医疗等社会公共服务、破解人口增长与就业压力的发展瓶颈、解析水源大气等生态资源可持续运用,等多个国家经济社会建设与发展中体现为了“人”发展、为了“人”的更好发展等重大命题。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加快户籍制度改革”,为未来中国户籍制度改革指明了顶层设计与实现节奏;公安部此番表明“常居地户籍制度”,则可认为是初步探明户籍制度改革的实现路径。而不同领域、不同层级相关职能部门,围绕新户籍制度改革如何做到政策同向配套,从而在国家宏观产业布局的“一盘棋”中,培育、激活众多中小城镇的产业支撑与公共服务功能,进而广泛吸纳人口转移,则是聚焦该项改革得以顺利实施的重要看点。
中国人口基数庞大,新户籍制度改革涉及人口数以亿计;加之发达地区、欠发达地区、贫穷落后地区等多种地缘状况并存。因此,仅仅是推出相对更为符合基本国情的“常居地户籍制度”,显然都需要有关注“摸着石头过河”的耐心期待。而改革之后形成的新户籍制度,既要满足不同行政区划之间的统一通用,又要充分考虑照顾到落地之后的因地制宜,当然还需要在具体的操作实践中,根据不同的财力、物力支撑,不断加以修正与完善。
相比对国家释放出“新户籍制度”改革而集聚起来的民意兴奋,社会民众或还应该思量,如何更好地发挥“人”的积极主观能动作用。既要热情期待、理性支持,在户籍制度改革中充分履行自主定居的选择权利,又能冷静建言、身体力行,为这一关系国家长远发展和的重大社会改革,贡献出个人应尽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