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给新型城镇化指明了方向。新型城镇化将走以人为核心的道路。人口主要流向应是中小城市,尤其是一线城市之外的次级城市、次区域。以中小城市为抓手推进人的城镇化条件更为成熟,着力发展中小城市将成为下一阶段政策重点,中小城市成长和壮大将重塑城市体系、给新型城镇化的推进奠定坚实根基。
新型城镇化强调要以人为核心。一是过去一段时期土地城镇化速度快于人的城镇化的模式不可持续。二是在人口红利下降背景下,要通过城镇化给城市提供更为稳定和高质量的劳动力。由于特大城市集中更多优质教育和医疗等资源、拥有更多就业机会,对人口吸引力更强,但其无限制扩张必然会引发环境污染、房价过快上涨等问题,因此,有必要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规模。中小城市拥有更强的承载潜力,尤其是规模仅次于一线城市的二线城市,拥有吸纳更多人口的产业支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能力,其城市规模和人口容量存在进一步扩张空间。
下一阶段,“两横三纵”城市化战略格局要一张蓝图干到底。要在中西部和东北有条件的地区逐步发展形成若干城市群,推动国土空间均衡开发,因此,发展新的城市群和次区域、重构城市体系、优化城镇化空间布局将成为政策重点,这既要靠规划引导,更要靠市场力量。在此过程中,要注重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合理分工、功能互补、协同发展,避免拔苗助长和盲目造城现象重演。
首先,应重视以产业转移带动人口流动,把大城市部分功能和产业转移到中小城市,为中小城市承接产业转移创造条件。比如,在相关硬件设施建设和人才引进方面提供适当的财政扶持。对大城市,应提高劳动密集型产业生产成本,提升其自然外溢动力。对中小城市,在承接产业转移时应考虑自身要素禀赋特点,应避免盲目招商引资,让引进的产业能在当地生根、成长。
其次,应重视加大对中小城市投入,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中小城市有更低的人口密度、更宜居的自然环境和更小的工作压力。同大城市相比,中小城市对人口的吸引力主要输在公共服务上。应改变当前按城市行政级别分配公共资源的模式,公共财政支出按照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精神往中小城市倾斜、国家基本建设投资向中小城市倾斜,增强其积聚人口功能。
再次,应重视推进户籍、财税、土地等方面改革,突破城镇化成本约束。由于不同的户籍附着相应的社会化福利,因而户籍放开需承担的成本并不一致。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提出,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有序放开中等城市落户限制,合理确定大城市落户条件,严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规模。业内人士认为,这反映出城市规模越大,城镇化成本越高。因此,应推进财税体制改革,通过增加地方税种、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等手段提升地方政府财力;应推进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建立宅基地退出机制,盘活农民工持有的农村资产,增加进城资本。从长远看,只有人口要素自由流动才能使劳动生产率最大化,应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逐步剥离一些附着在户籍上的社会化福利。
最后,应重视运用市场化手段,避免资源错配。我国中等城市数量众多,重点发展哪些城市群,不能靠拍脑袋决定,而应认真研究、科学规划、严谨落实。城镇化是一个顺势而为、水到渠成的发展过程,政策应因势利导、实事求是,不能以行政命令方式层层考核,不搞大拆大建,不逼农民进城、上楼,真正做到以人为本,城市建设要考虑引入更多社会资本、激活民间投资。
城镇化红利释放将给我国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从需求层面看,住房、汽车、城铁、教育、医药、环保、文化娱乐、食品等方面需求将稳定增长。从供给层面看,工业现代化将获更强大人力资源支持。因而,新型城镇化对经济将产生全方位的积极影响,绝不能将其简单解读为房地产业又一个春天的到来。从某种意义上说,推进新型城镇化就是要最大限度地释放改革红利。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对方向明、见效快的改革,属于地方和部门可以授权操作的改革,明年和近期就可以加快推进。”可以预期,城镇化红利已是近在眼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