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百姓有困难都知道找政府,可是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的老百姓最近却遇到了些麻烦。他们有事想找州里的部门解决,却发现全州十几二十个部门一下子都搬了家,一下子都让老百姓摸不着门了。这到底是因为什么呢?黔南州的政府部门都到哪里去了呢?(12月17日中国广播网)
依新闻报道来看,10天拆除18家机关单位,表面上看是为了建广场、修公园,打造城市亮点景观,提高土地商业价值,似乎所做之事都在为民谋福谋利,无可厚非。然而,当地政府的大拆机关办公楼,甚至是租房办公,一则浪费国家机关行政成本,二则造成群众办事困难,三则违反国家“不搞大拆大建”的新规定。显然,当地政府所谓的棚户区改造有“搭车盖楼”的制度跑偏之嫌。
众所周知,为改善城市居民居住环境,早在2009年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联合出台《关于推进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加强对棚户区的改造。与此同时,《意见》指出:棚户区是指国有土地上集中连片简易结构房屋较多、建筑密度较大、基础设施简陋、房屋建成年限较长、使用功能不全、安全隐患突出的居住区域。于此而言,18家机关办公楼,既不是居民居住区域,又不是安全隐患突出的房屋,甚至有些办公楼是新装修的办公楼。为了打造城市形象,当地政府简单粗暴地与居民区统一拆迁,巧立名目,无论出于何种理由,如此“搭车盖楼”显然是无法服众的。
诚然,棚户区改造理应是改造城市居民居住区域,很显然,改造的对象是国有土地上的居住区域。仅就居住区域而言,黔南州机关单位附近的居住区改造本身无可厚非。然而,事实上将当地政府将机关办公楼一起纳入改造范围,肆意扩大造成对象、改造范围。显然,这与国家关于棚户区改造的意见背道而驰,难掩顺风搬家之嫌。
不可否认,棚户区改造一头牵着群众的切身利益,一头连着公众敏感的神经,若处理不好就有可能将好事办坏。近来,国家印发《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明确要求:5年内,各级党政机关一律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新建楼堂馆所。如此一来,一方面可以有效遏制地方政府滥用公共资金的奢靡风;另一方面也可以减少因修建楼堂馆所等所带来的行政成本。
然而,从“10天拆除18家机关单位”的傲人成绩来看,黔南州的棚户区改造,采取“整体规划、连片开发”的做法,只不过是借棚户区改造之名行搭车盖楼、顺风搬家之实,其后果则是,既改错了对象,又拆散了民心。棚户区如此改造,怎能不让制度跑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