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泗水县开始收缴2014年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新农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农合)的费用。由于新农保缴费标准提高,部分村民想要放弃,却遭遇了不缴纳新农保费用便不能办理新农合的“捆绑”式规定。(本报今日A10版)
无论是新农保还是新农合,都是为了保障农民利益。对于这两项惠民措施,尤其是开展相对较晚的新农保,如何让更多的农民自愿参与进来,对各级地方政府的工作能力的确是种考验。若是依靠“捆绑”收费之类的强制性措施,新农保非但起不到应有的作用,反而成了加在农民身上的负担。
相比2003年推出的新农合,2009年开始试点的新农保算得上是新鲜事物,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要在2020年之前基本实现对农村适龄居民的全覆盖。从试点到全覆盖,必然要经过一个逐步推行的过程,各级地方政府如何有效地开展工作,就显得尤为重要。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新农保试点要坚持“政府主导和农民自愿相结合,引导农村居民普遍参保”的基本原则,这就给相关职能部门提出了明确要求:要积极行动,把相关政策讲得明明白白,让农民了解到参保的好处,主动参与进来。
从记者的调查来看,泗水县部分村民不愿意缴纳新农保费用的原因,多为对政策不了解,担心参加新农保在经济上不划算。而实际上,新农保的重要特征在于政府补贴,显著提高了保障水平,存在部分村民因为不了解政策而放弃参保,当地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显然是不到位的。在这种情况下,采取“捆绑”收费的方式,利用新农合的吸引力来推广新农保,对于职能部门来说确实省了不少事,但是,让农民为自己并不理解的政策买单,甚至无奈之下放弃了原本愿意接受的保障项目,显然给农民增添了负担。
对于泗水县部分村庄存在的“捆绑”收费行为,村干部称“是上级安排了任务”,县镇的相关部门则坚称是村里的自主行为,到底是谁该为此负责,确实有必要查个清楚。通过深入的调查和依法依规的处理,倒逼基层的政策执行者改掉懒政思维,通过工作方式的改进和工作水平的提高,让更多的农民在自主选择的基础上享受到新农保带来的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