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杭州11月28日电(记者顾春)近日,浙江省人口计生委下发通知,对舟山市实施“舟山海岛特批政策”:“双方或一方为舟山户籍且有一方为独生子女、双方合计已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增列为计划生育特殊情况生育审批范围,可生育第二胎。根据政策,11月19日后符合政策出生的孩子,补交申请就算合法生育。
据了解,舟山是在《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单独两孩”政策后,率先实施“单独两孩”的地区。之所以能将政策率先落地,因为舟山是浙江唯一一个长期人口自然负增长的海岛地区,曾连续11年出现人口自然负增长。这次中央决定启动“单独两孩”以后,舟山积极与浙江省政府沟通对接,本月19日,浙江省人口计生委下发了对舟山放开“单独两孩”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