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老公原是武汉市的知青,1969年他下放农村时,就注销了武汉市的户籍,其后从农村招工到一家三线工厂,大半生都漂泊在异乡。1996年,儿子回到武汉读大学,毕业后,在武汉找到一家接收单位,在将户籍转到武汉市时,被要求交了一万二千元的“城市增容费”,这使我们都感觉不公平,当年老公把户籍从武汉迁到农村时,为何不发“城市减容费”呢?
就在儿子在武汉上大学之际,我和老公所在的单位都倒闭了,已近中年的我们被迫双双到南方打工。打工几年,我们省吃俭用,攒了一点钱,回来后,决定在武汉市买一套房子,这样既能跟独生子生活在一起,也圆了老公落叶归根的梦。
虽然一家人都生活在了武汉,然而由于我和老公的户籍都不在武汉,享受不了武汉市户籍的种种好处和便利,我们还是感觉像断了线的风筝,孤苦伶仃地漂泊在异乡。
而最让我们感觉到困难的是医保问题。我从2005年患乳腺癌以来,接连做过几次手术,老公也患有高血压和糖尿病,起先我们俩人的单位尚未进入医保范围,而在儿子生活的武汉,又因没有户籍而办不了居民医保,因此自费花在医疗上的费用达十几万元,这让一家人始终生活在贫困线上。
2008年后,我和老公的单位虽然办了医保,但由于我们户籍所在地离武汉有800里之遥,异地看病报销很是麻烦,医保对我们来说形同虚设。由于医保问题得不到解决,我和老公十分后悔到武汉生活,甚至多次萌发了和儿子一家分别,回到户籍所在地生活的想法。
就在我们犹豫不决时。2011年,武汉市开始了户籍改革,推出了“居住证”的制度,规定:凡在武汉市生活的外地人,只要办了“居住证”,就可享受武汉户籍居民的同等待遇。这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希望,我们在第一时间去派出所办了“居住证”。年底,当我们拿着“居住证”去所在地居委会申请办理“居民医保”时,工作人员二话不说,就为我们办理了。第二年,我因病住了一次医院,出院时,当看到出院结算显示,医保为我出了一半的医疗费时,我十分欣慰。
我尝到了户籍改革的好处,相信未来,我们一家人将享受到更多的优惠,生活会增添一份安全感、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