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深圳11月21日电 (张娜 实习生 熊志霞)近日,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社会公开征求2014年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意见。
征求意见内容包括:“深圳市2014年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多少为宜”,“理由是什么”,“对深圳市最低工资政策的意见建议”等。
据悉,深圳市最低工资制度自1992年起实行。根据《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最低工资是指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后,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的最低限额的劳动报酬。需要注意的是,最低工资不包含加班工资,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条件下的补助以及按照规定不属于工资的其他费用。
最低工资制度的根本目的在于维护劳动者取得劳动报酬的合法权益,保障劳动者个人及其家庭成员的基本生活。最低工资标准每两年至少调整一次。近三年,深圳市最低工资标准每年均做了调整,分别为:2011年1320元/月,2012年1500元/月,2013年1600元/月,年均涨幅超过13%。目前,2014年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方案正在制订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