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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低保不超最低工资标准
时间:2013-10-19 11:40:07  来源:山东商报   作者:杨芳 

    商报济南消息(记者 杨芳)为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省政府要求,提高低保标准和补助水平,适当扩大保障范围。有条件的地方可逐步统一城乡低保标准。严禁采用分指标、定比例等方式确定低保对象。

  省政府要求,应不断提高低保标准和补助水平,适当扩大保障范围。民政部门需会同财政、物价、统计等部门,根据当地恩格尔系数、基本生活费用支出或者按照上年度城乡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的25%和30%分别测算确定城市和农村低保标准,但城市低保应不高于最低工资标准,农村低保应不低于省政府确定的低保标准。逐步缩小城乡、区域差距,有条件的地方可逐步统一城乡低保标准。进一步健全低保标准与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联动机制,动态、适时调整低保标准。

  为让低保对象应保尽保,省政府要求县级民政部门建立低保对象家庭人口、就业、收入、财产状况定期报告制度,加强分类管理,定期复核,将不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及时退出保障范围。严禁采用分指标、定比例等方式确定低保对象。凡认为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都有权直接向其户籍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低保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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