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成都11月20日电(熊文瑶)记者今日下午从成都市民政局了解到,成都市将从11月起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此次提标后,成都将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实现统一区(市)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相统一。
主城区低保标准由380元提至430元
成都市民政局社会救助处处长闵莉介绍说,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和成都高新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家庭月人均收入380元提高到430元;其余区(市)县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在现行标准基础上提高10 %。2013年已调整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区(市)县原则上不再作调整。
同时,将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至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新标准。此次提标后,将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实现同一区(市)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相统一。
这也意味着,明年将统称为“居民最低生活标准保障标准”。此外,闵莉表示,力争在2015年底前,成都市实现按圈层统一低保标准。
1月至10月 全市城乡低保资金共支出3.5亿元
“十二五”以来,成都市已先后3次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次调整幅度均不低于10%,城乡低保对象的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每个月领到的低保金可以保障我目前的生活,政府对我们困难群众的关心也比较到位。”成都市青羊区八宝街社区居民苏桂琼是一名三级肢体残疾的困难群众,常年领取低保和残疾专项补助。她说,每月的低保金是她的房租、水电气、柴米油盐等生活开支的重要的经济来源。“如果没有这些钱,我的生活会很困难。”
据了解,目前,成都市共有16万人享受低保。今年1月至10月,全市城乡低保资金共支出3.5亿元,其中,农村居民低保支出资金2.2亿元,城市居民低保支出资金1.3亿元。闵莉表示,此次提标后,预计明年全市低保资金新增1亿元左右。
全省城市低保对象累计月人均补助199元 完成“民生工程”目标任务
此外,记者从四川省民政厅了解到,截至今年9月底,全省城市低保对象累计月人均补助199元,完成省政府“民生工程”目标任务的107.6%;农村低保对象累计月人均补助90元,完成“民生工程”目标任务的107.2%。完成了中央和省级资金的分配,共下达中央、省级城乡低保资金81686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