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传播城市化专业知识为己任
2024年11月26日
星期二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新型工业城乡关系 把财产权利还给农民
时间:2013-11-19 20:50:58  来源:钱江晚报  作者:董碧辉 

  中国是一个泱泱大国,而在这个人口众多的大国中,农民则占了大多数。任何改革都绕不开农民群体,一个成功的改革也必然是要让农民从中受益。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城乡二元结构是制约城乡发展一体化的主要障碍。必须健全体制机制,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业城乡关系,让广大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要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完善城镇化健康发展体制。

  长期以来,城市和乡村,市民和农民之间,仿佛有着一道无形的鸿沟,难以逾越。城里人对于乡下人总是有一种优越感,因为城里人显得比乡下人更有格调,穿着最时尚的服装,用着最潮流的电子产品,家里用的、吃的很多都是乡下人听所未听闻所未闻的。当农民用羡慕的眼光打量着城里人,当农民纷纷按捺不住进城务工时,已经充分说明了这种城乡之间的分野。

  农村一度是贫穷、落后的代名词,农民群体没有充分地享受到现代化的成果。今时今日,赋予农民更多的财产权利,让他们从温饱走向富裕,已经是一个绕不开的课题。农民离不开土地,土地是农民的身份标识,也是他们赖以安身立命的根本。可是在城镇化的过程中,农民们并没有从土地中得到公平的收益,反而成为站在挖掘机前抗议强拆的悲壮群体。因为征用了农村、农民的土地,而又不按市场化的价格给出补偿,导致拆迁拆出暴力冲突、拆出人命的事件多有发生,这绝不应该成为农民兄弟们应当接受的命运。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首先应该把农民应有的权利还给农民。

  赋予农民更多的财产权利,也期待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和抵押,能让农民们盘活他们沉淀的资产。农村的发展不应该走小农经济之路,而是要走集约化、合作化、规模化的道路。当农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在市场上自由流转,专业化的大农庄才可以真正兴起,新型的农业经营体系才能快速搭建起来。而另一方面,当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等可以作为抵押物从银行获得贷款时,困扰农民们的资金问题也可以得到解决。

  对于城乡一体化而言,农民们渴望的还有公平分配教育资源、医疗资源等权利,但是财产权利是最初的起点,当农民们富起来了,才能挺直腰杆,平等地看待城里人。

相关新闻
友情链接:  国务院 住建部 自然资源部 发改委 卫健委 交通运输部 科技部 环保部 工信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开发银行 中国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 招商银行 兴业银行 新华社 中新社 搜狐焦点网 新浪乐居 搜房
中国风景园林网 清华大学 北京大学 人民大学 中国社会科学院 北京工业大学 北京理工大学 北京科技大学 北京林业大学 北京交通大学
城市化网版权所有:北京地球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service@ciudsr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