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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养老不该被公共议题遗忘
时间:2013-11-15 17:54:55  来源:中国青年报  作者:邓海建 

  “中国农村的老龄化程度高于城镇,农村老人的贫困发生率也是城镇的3倍以上。”中央国家机关青联常委、中央农村调研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丁智勇告诉记者。在丁智勇2011年对哈尔滨市12个县乡的调研中,60岁以上农村“空巢老人”的比例,已超过50%,60.8%的农村老人在为基本生活来源担心。(《中国青年报》11月13日)

  这些天,有关养老的话题非常之热:双轨制的纠结、延迟退休的争议、二胎制度的联想……然而,有关农村养老的思考,仍在不知名的角落被遗忘。最近的消息,是说中央财政下拨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10亿元,主要用于补助各地农村幸福院设施修缮和设备用品配备。

  “六成农村老人为基本生活来源担忧”,这说明农村养老不仅是基础设施建设的问题,更重要的是从可持续性投入上缓解农村老人的后顾之忧。目前我国农村老年人口约有1.2亿,占全国老年人口的65%;因子女长期离家而缺人照料的留守农村老人达5000万,占农村老年人口的42%。去年5月,有学者引用全国老龄委办公室数据表示,我国城镇老人的人均收入,是农村老人的4.7倍;在全国约1010万城乡贫困老年人中,农村就占860万,农村老人的贫困发生率是城镇的3倍以上。这说明:一是农村老人特别是留守老人数量庞大,二是这些农村老人经济状况确实堪忧。

  他们年事已高、劳作困难,或许已经等不及户籍制度的改革。他们面临的养老困境,主要在三个层面:一是土地无可依赖。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推进,“土地养老”模式已难以为继。目前我国完全失去土地或部分失去土地的农民达5000万人,预计到2030年,这一数字将超过7800万。依靠土地有偿流转而养老送终的梦想,其难度之大可想而知。

  二是子女难以依赖。尽管《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明确规定“老年人养老以居家为基础”,但面对城乡二元结构的现状,年轻劳动力巨量流出已是不争的事实,当年轻的子女们终于“叶落归根”,今天这些亟待赡养的老人,恐怕也早已不在人世。

  三是社保杯水车薪。新农保将基础养老金定为每人每月55元,尽管多缴多得,但对于社保意识不强的农村老人来说,弹性交保制度基本很难起到多大作用。中国人民大学老年学研究所发布的调研报告显示,2010年,农村能够依靠养老金作为主要收入来源的老年人,仅为4.6%。

  当此背景之下,如果公共财政不及时出手,农村养老方面的基础设施和补给制度,恐怕都会面临比城市居民养老更严峻的困境。好在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城乡一体化目标,强调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更提出要“关心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生活”。当下,最重要的是做好两件事:一是让农村养老议题与城市养老话题一样入得了顶层设计的法眼,赋予农村民众发表养老意见与建议对等的话语权;二是财政预算及早着眼、及时倾斜,不能把所有责任与包袱都丢给看起来很靠谱的“居家养老”。农村养老,也得关注公平与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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