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先锋镇,到处都是拆迁过后的废墟,这是先锋镇的改造工程,是通州区委、区政府确定的重点民生建设工程,在未来的3~5年里,这里将成为“环境一流、宜商宜居、繁荣兴旺的古镇风韵与现代气息融为一体的新城镇”。城区改造,可以让民众有着一个不错的居住环境,这本是好事,但是在拆迁的过程中却出现了各种各样的胁迫拆迁、威胁拆迁等违法拆迁的行为,先锋镇副镇长李昕辉说,并不存在强行拆除,他的理由是,村民都签署了协议和“借条”。(11月7日,央广网)
李昕辉副镇长口中所说的“借条”是与村民签订拆迁协议,再由拆迁公司与其签订“借条”,届时依据拆迁协议和“借条”开展拆除工作。这样的借条是没有法律依据的,这名副镇长却拿着不合法的“借条”去强拆村民的房屋,实在太霸道了!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进行强拆,必须申请当地法院的批准,法院批准了,相关拆迁工作才能进行。先锋镇根本就没有向法院申请强拆,只是凭借签下的协议和所谓的“借条”进行强拆,这是不合法的,而且在拆迁的过程中,先锋镇所雇用的所谓的有一定资质的拆迁公司却采取了骚扰加胁迫的违法手段,让被拆迁的民众叫苦连天。先锋镇这么干,实在是太过于霸道了!
进行城区改造,拆除一些老旧的房子,不仅可以改善大环境,还能让民众的生活环境变好,老旧的房子被拆除之后,居民可以住进全新的安置房,居住的环境也可以得到很大的改善,这本是好事,但是在拆迁的过程中如果能够依法进行拆迁,这一项工作的意义就更加的大了。先锋镇在拆迁过程中想到的只是尽快完成拆迁,根本就没有把民众的利益放在首位,竟然是利民的好事,为什么要把这件事弄到民众的对立面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