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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公路罪不在路而在人
时间:2013-10-30 22:27:30  来源:法制日报  作者:许晓明 

    武汉市花费2.3亿元建成的新洲阳大公路,通车10年以来,该公路上发生了275起交通事故,造成206人死亡,成为了沿线居民嘴里的“死亡公路”。公路所在的新洲区政府已拿出整改方案,但声称没钱,所需资金估计要两年才能到位(10月29日《楚天金报》)。

  无论是发展经济还是发展社会事业,没有哪一项工作比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更重要的。“死亡公路”一天不整改,就等于让通行者面对死亡危险多一天,人命关天的大事必须以时不我待的急迫心情去消灭隐患,任何理由都不能够成为整改隐患的阻碍。

  安排一切工作都有轻重缓急之别,为了消灭阳大公路的交通隐患,自称缺钱的当地区政府,即使财力有限,也必须让其他支出为群众安全“让路”。没钱修平安公路,不能从“三公”支出中挖潜吗?没钱修平安公路,不能从楼堂馆所等非急迫工程中挤出资金吗?实在不行,申请一部分贷款补足资金缺口也未尝不可,盖大楼可以贷款,新修道路可以贷款,确保群众脱离交通险境就不能贷款吗?

  阳大公路的交通隐患,不仅当地政府和交通部门知情,上级主管部门也早已了解情况。事实上,湖北省和武汉市安监部门已多次下令当地整改,然而,一次次的督办并未落实到位。令人遗憾的现状说明,整改工程启动所缺的不仅是资金,还缺乏督促当地相关部门积极作为的法纪约束。

  过去明知有隐患却迟迟不动手整改,现在明明制定了整改方案却自称没钱,屡屡强调客观原因的不作为背后,是主观上没有把群众的安危放在心里,是主观上没有把本该问责的法纪放在眼里。不关心群众安危,岂能以时不我待的心情去“抢工期”?不担心问责,何必攻坚克难去恪尽职守?

  坐视一条屡屡伤人夺命的公路存在,罪不在路而在人。服务人民群众的工作中,客观上的磨磨蹭蹭,是主观上冷漠、散漫造就的缺陷,每天在阳大公路上“步步惊心”的群众在眺望,能否以最快速度完成该条公路的隐患整改工程,是考验当地相关部门是否称职的标尺,也是考验上级主管部门和纪检部门是否“抓铁有痕”的标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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