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传播城市化专业知识为己任
2024年11月23日
星期六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限养一只狗 不如强化养狗人责任
时间:2013-10-11 21:57:53  来源:广州日报  作者:张立美 

  9日,哈尔滨市公安局、畜牧兽医局公布《关于加强养犬管理开展犬只登记备案免疫办证工作的通告》,按照规定,每户限养一只准养犬,禁止饲养烈性犬与大型犬。(10月10日《哈尔滨日报》)

  由于政府对养狗行为规范不到位,约束性不强,使得市民养狗带来众多社会负面问题,引起了公众的强烈不满。因此,从维护市民的合法权益和维持城市的养狗秩序角度说,确有必要规范市民的养狗行为。限制市民养狗数量,只允许市民养一只狗,以及限制养狗种类,禁止饲养烈性犬,这些规定也就显得并不荒唐,相反很有道理,这也是很多市民的长久呼吁和要求。

  然而,从根源上讲,市民养狗引起的种种问题和纠纷,错不在狗,而是错在养狗人,是养狗人自身素质不高,对养狗行为不注意,才放纵了饲养的狗闯祸。所以,与其规定市民只能养一只狗,不如规定市民养狗造成噪音污染,必须对权益遭受侵害的市民赔偿损失。与其禁止市民饲养烈性犬,不如规定如果发生烈性犬伤人案件,养狗人就必须无条件承担法律责任,除了承担民事责任,赔偿经济损失之外,还必须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养狗人的刑事责任,让养狗人接受刑罚的制裁。

  事实上只有强化了养狗人的法律责任,才能真正规范和约束养狗人的行为,也才能让养狗人遵守规定,依法养狗。如果对养狗人的惩治力度依然较轻,即使出台再多规定,养狗人也不一定会遵守。因为养狗人一般经济条件较好,他们不差钱,特别是饲养烈性犬的人。

 

相关新闻
友情链接:  国务院 住建部 自然资源部 发改委 卫健委 交通运输部 科技部 环保部 工信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开发银行 中国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 招商银行 兴业银行 新华社 中新社 搜狐焦点网 新浪乐居 搜房
中国风景园林网 清华大学 北京大学 人民大学 中国社会科学院 北京工业大学 北京理工大学 北京科技大学 北京林业大学 北京交通大学
城市化网版权所有:北京地球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service@ciudsrc.com